【新易时评】必罚明威方能天网恢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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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至2010年间,李华波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先后多次骗取鄱阳县财政局的基建专项资金共计9400万元,这是一个国家级贫困县年财政收入的1/4。李华波将个人分得约7200万元赃款,并将其中的2900余万元转移至新加坡。临走前,他给相关人员留下了三封书信。
据媒体报道,李华波在信中表示他已弃职携家眷出逃,因为他“从财政局资金账户上弄了很多钱”,并详细讲述了自己内外勾结、私刻公章等具体作案手段。不仅如此,出境后李华波于2月11日给县财政局有关负责人打来电话,同样告知对方自己“搞”了很多钱,现人已在国外。
为何贪如此嚣张?人走了,钱走了,还要打个电话威胁一下,得意一下?难道出国真的奈何不了他了?
《韩非子》这本书中曾经记载过一个史料:春秋卫嗣君时期,有一个卫国的囚犯逃往魏国后,还混得不错,而且还为魏襄王的王后治病。卫嗣君听说了,就派人去魏国,与魏襄王谈,要用五十金赎回囚犯。但卫国的使者往返五趟,魏王就是不答应,于是卫君就决定用左氏城来交换囚犯。
群臣近侍劝说:“用一个大城邑去买一个囚犯,值吗”?
卫君回答十分精彩:“这不是你们所能理解的。治不在小,乱不在大;如果法令不设立,诛罚不兑现,即使有十个左氏城也跟没有一样;如果法令设立,诛罚兑现,即使失去十个左氏城也没有损害”。
魏王听说后结果也很意外,他说:“卫君想治理好国家,我却不答应他的要求,不吉利。”于是用车子装了囚犯送到卫国,无代价地交付给卫君。
黄晓雷,法家思想组织管控模型专家,鬼谷子公共关系谋略专家,新易国际核心成员,国学文化研究者,兼任多家企业管理顾问。
韩非子在论述法制时,有一个著名的词语叫做:“必罚明威。”
他说:“爱多者则法不立,威寡者则下侵上。是以刑罚不必则禁令不行。”用今天的话说就是:过分的仁慈,法制就建立不起来;威严不足的话,就要受到臣下的侵害。因此刑罚执行得不坚决,禁令就无法推行。
现在很多国家就和魏王的心态有异曲同工之妙。虽然没有和中国缔结引渡条约,但由于中国治贪抓逃,是正义的,是普世的,同时也是依法治国的具体体现,所以就算对中国没特殊感情,这样的逃犯也不可能再庇护了。因为做不到必罚,法律的威严自然就无从建立,所以贪官对国家的法律没有任何敬畏心。而当“法”足金足两的时候,法的威,国的威,管理者的威,自然而然就立起来了。
于是,自认为逃出生天的李华波,红色通缉令外逃人员中位列第二的人物,在天网行动公布红色通缉令之后,成为第一个从国外被遣返回国的贪官。遣返回国后,检察人员乘坐航班将李华波押解回江西。
结语:不过小编觉得,李华波还是有觉悟的,起码供词已经在被捕前提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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