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妈、老外、假新闻,谁更不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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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法家执行变革管理专家——黄晓雷
最近一则新闻大摆乌龙。上午“国外小伙北京街头扶起摔倒女子反遭讹”牵动大家的道德神经,大多数人对“碰瓷”大妈的做法感到非常愤怒,但下午急转直下,事件真相完全翻盘。不少目击者称报道不实,还有视频,老外开的是无牌照的黑色摩托,过程中没有委屈的哭泣,却有和大妈互相推搡,还频频用中文脏话骂人,不堪入耳。其后,北京交警方面证实,却有碰撞,并且要对老外依法处罚其违规行为。
本来一起普通的交通碰撞争执,就因为炮制了“纯善美的老外”、“阴毒狠的大妈”和“助人反被敲诈”等几个元素,组合包装,立刻成为了国人道德沦丧的再次力证。有网友一针见血的评论:貌似这不是国民素质问题,而是媒体素质问题。
法家韩非子曾说:“奸必知则备,必诛则止;不知则肆,不诛则行。”坏人做坏事,在一定能被发现的情况下,才会谨慎掂量;在一定要受惩罚的情况下,才会停止做恶。在不能被察觉的情况下,他就会放肆;在不会受惩罚的情况下,他就要横行。
此事便是如此。一个普通人,便可以轻松的按自己的主观,将肇事者包装成“真善美受委屈”,将受害者丑化成“诈骗恶人”,媒体蜂拥转发,放大,在网上达到任意诋毁的效果,借最近热点,强化负面情绪,虽颠倒黑白,伤人违法,但其心无惧,根源就在于为恶成本太低。
不少人愿意把这些归结为道德问题,但道德靠什么来保护呢?一定是法律。多年来,扶人反被诬陷,导致老人摔倒没人敢扶,所有做好事的人都怕变成受害者,社会上人人猜忌提防心里严重,道德滑坡,为什么呢?就是因为诬人者为恶没成本,一口咬下去,咬到了就赚到了,咬不到也没损失。而最近的四川老太诬陷儿童被处罚事件,其意义就在于让为恶者付出代价,以法律的手段保护道德。这才能达到韩非子说的“奸必知则备,必诛则止”的效果。各种为恶者不敢再为,正气才能真正得到弘扬,道德才能真正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