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阴阳转化
阴阳转化,是说阴阳在一定的条件和作用下,当各自发展到了特定的阶段,其双方是可以从本身向其相反方面转化的,即阴可以转为阳,阳可以转为阴。比如冰表面上是坚硬的,属阳,水表面上是柔弱的,属阴,在一定的条件下(如温度的变化)冰和水是可以相互转化的。
总之,“一阴一阳之谓道”,万事万物都是由阴阳构成,没有了阴阳,就没有宇宙万物和人类社会及其相关的一切变化。阴阳,可以说是《易经》体系中最重要的核心所在。
五行
关于“五行”概念的记载,根据考证,最早出现在《黄帝阴符经》,其中有“火生于木”的词句。
“五行”二字,则最早在尚书《甘誓篇》中有所记载,即
“有扈氏威侮五行”。
《尚书·洪范篇》中,“木、火、土、金、水”之名全部出现,并且在书中具体的说明了“五行”每一形态的特别性质,即是“一曰水,二曰火,三曰木,四曰金,五曰土。水曰润下,火曰炎上,木曰曲直,金曰从革,土爰稼穑”。
这段话的意思是说“第一种是水,第二种是火,第三种是木,第四种是金,第五种是土。
凡具有寒凉、滋润、向下运动的形式或性质的事物均归属于水,
凡具有温热、升腾、向上运动的形式或性质的事物均归属于火,
凡是具有生长、升发、条达舒畅等作用或性质的事物均归属于木,
凡具有清洁、肃降、收敛等作用或性质的事物均归属于金,
凡具有生化、承载、受纳等作用或性质的事物均归属于土”。
“五行”是古人观察自然所得出的朴素唯物概念,认为“木、火、土、金、水”是构成宇宙万物的五种基础物质状态。后来又发展了这种认识,以五行的特性对事物进行归类,将自然界的各种事物和现象的性质及作用与五行的特性相类比后,将其分别归属于五行之中,并将此作为一切事物归类方法和推演事物间相互联系及其变化的一种理论工具。
这是对于“五行”概念较早的归纳,在一定程度上表现了它的属性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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