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体育高考武术专项考试技术及评分办法
1、左右正踢腿(5分)
技术动作规格
①预备势:两脚并立,两臂侧平举,两手成立掌。
②动作开始,一腿支撑,另一腿勾脚尖向正前上方踢起,脚尖接近前额或高于眉齐。所踢之腿脚落地,另一腿勾脚尖向正前上方踢起,两腿交替进行。
考试办法:
考生作好预备式,动作开始,两腿交替踢腿,原地或行进间均可,形式不限。
评分标准:
10秒钟时间内,踢腿达16次着得5分;达15次着得4分;达14次着得3分;达13次着得2.5分;达12次着得2分;达11次着得1.5分;达10次着得1分;9次以下(含9次)不得分;动作不符合规格要求(如哈腰、弯腿、支撑腿脚跟抬起,所踢之腿脚尖未达到高度)者,视为改变动作,不计次数,不得分。
2、腾空飞脚
技术动作规格
①预备势:两脚并步站立。
②动作开始,右脚上步,左腿向前、向上摆踢,右脚迅速蹬地跃起,身体腾空。两臂由下向前、向头上方摆起,右手背迎击左手掌。在空中,右腿向前上方弹踢,脚面绷直,右手迎击右脚面,同时,左腿屈膝,左脚收控于右腿侧,脚面绷直,脚尖向下。左手在击响的同时摆至左侧方变勾手,勾尖向下,略高于肩。
考试办法:
此动作共做三次,取成绩最好一次计分。原地、上步或击步接作飞脚,形式不限。
评分标准:
凡技术动作符合规格要求,击响脚达额前上方者得5分,击响脚过肩者得4分,击响脚与肩平得3分,击响脚与胸平得2分,击响脚过腰或与腰平得1分。身体不腾空或击响时摆动腿以落地者,视为改变动作,不得分。
3、拳术或器械套路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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