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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1月1日起,反间谍法生效执行了。对中国绝大多数人来说,它不会对你生活有任何影响;但对数目也不少的人来说(考虑到中国的人口基数),影响还是有的。随便就可扒拉个八条:
第一,譬如你开车走在路上,突然闯出几个便衣,掏出证件说:我是安全部门的,现需要立刻征用你车辆。
你可以迅速环顾一下,如果没有摄像机,估计就不大可能是拍电影。那,还是听从他们吧。
当然,考虑到中国造假证门槛比较低,也不排除会有骗子借此来骗车的。对骗子们不严厉狠狠坚决无情打击,也会降低国家安全部门的信用。
还有,万一车坏了啥的,也要修好还给车主。如果征用了夏利,还了个宝马,估计大家以后都会主动期待安全局来征用他的车辆。只是不知国库答应不答应。
第二,套用同样的原理,你的办公楼突然接到安全部门通知,临时要改装成一个接头地点,土豪地主们也别犹豫,为了国家安全也可以支持一把。以后,如果解密的话,改造成间谍博物馆或收费拍电影,估计也会是一笔收入。
第三,回过来讲意义。我相信,在中国这块广袤的大地,什么中情局、什么军情六处、什么摩萨德,估计都会有人在活动。这两年暴露出来的间谍案就不少。
还有,某些年富力强还口碑不错的官员,为何突然由要职转为虚职,当然有其他各种原因,但国家安全因素有时也可能有的。有鉴别力的朋友,可以对这些名人仔细分析分析,当然,分析错了,也很正常,我也不知道正确答案。
这其实,都可归结到一点,当前反谍工作异常严峻,原先的国家安全法已不敷使用,反间谍法出台很有必要。
第四,不把秘密当回事,平时喜欢将秘密材料带回家,或者酒桌上炫耀炫耀,虽然你没有出卖情报的心,也没有收到卖情报的费用,还是别做了,那是犯法的。
第五,别不老实,国家安全机构也是有行政拘留权的,一些小违法可能会蹲15天拘留所;大的,那就等着坐长监狱吧。
第六,如果是境外人员,也就是间谍们,一旦被抓住,可以限期离境,当然,也可能被驱逐出境。
第七,会否出现安全人员枉法的情况?反正,反间谍法里有严格规定,不得枉法,即不得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或者有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暴力取证、违反规定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行为。
当事人不服的,也可以提起申诉或起诉!
现在要建法治社会,反谍也应该而且必须依法进行!
第八,当前最热门的谍战局,也别老盯着国民党和日本人了。故事再悲壮再曲折,也都是瞎编的,国民党也必定是要失败的,日本人也最终要滚回日本的。其实,最精彩的谍战剧目就在当下,具体一些案例谁胜谁负,还是很有悬念的。
当然,主管部门也不妨放开下尺度,就好比好莱坞谍战局虽然会调侃中情局,但总体中情局在美国大片里还是正面的。我们其实也不妨拍一些这样的大片,也算是为国家安全部门打形象广告嘛!
附录:反间谍法明确界定5种间谍行为
(一)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外机构、组织、个人与其相勾结实施的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活动;
(二)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
(三)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以外的其他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机构、组织、个人与其相勾结实施的窃取、刺探、收买或者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或者策动、引诱、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活动;
(四)为敌人指示攻击目标的;
(五)进行其他间谍活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