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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投资入门1--期货基本知识

(2007-11-27 20:58:14)
标签:

证券/理财

商品期货

分类: 期货知识培训
 

一、  期货交易

1、期货市场

期货市场是买卖期货合约的市场。这种买卖是由转移价格波动风险的生产经营者和承受价格风险而获利的风险投资者参加的,在交易所内依法公平竞争而进行的,并且有保证金制度为保障。保证金制度的一个显著特征是用较少的钱做较大的买卖,保证金一般为合约值的5-15%,与现货交易和股票投资相比较,投资者在期货市场上投资资金比其他投资要小得多,俗称“以小搏大”。期货交易的目的不是获得实物,而是回避价格风险或套利,一般不实现商品所有权的转移。期货市场的基本功能在于给生产经营者提供套期保值、回避价格风险的手段,以及通过公平、公开竞争形成公正的价格。
2、期货合约

期货合约是在交易所达成的标准化的、受法律的约束,并规定在将来某一特定地点和时间交割某一特定商品的合约。该合约规定了商品的规格、品种、质量、重量、交割月份、交割方式、交易方式等等,它与合同既有相同之处,又有本质的区别,其根本区别在于是否标准化。我们把标准了的“合同”称之为“合约”。该合约唯一可变的是价格,其价格是在一个有组织的期货交易所内通过竞价而产生的。

3、期货合约的主要特点是:

A、   期货合约的商品品种、数量、质量、等级、交货时间、交货地点等条款都是既定的,是标准化的,唯一的变量是价格。期货合约的标准通常由期货交易所设计,经国家监管机构审批上市。

B、   期货合约是在期货交易所组织下成交的,具有法律效力,而价格又是在交易所的交易厅里通过公开竞价方式产生的;国外大多采用公开叫价方式,而我国均采用电脑交易。

C、   期货合约的履行由交易所担保,不允许私下交易。

D、   期货合约可通过交收现货或进行对冲交易来履行或解除合约义务。

4、期货合约的组成要素包括:

E、   交易品种

F、   交易数量和单位

G、   最小变动价位,报价须是最小变动价位的整倍数。

H、   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即涨跌停板。当市场价格涨到最大涨幅时,我们称"涨停板",反之,称"跌停板"。

I、   合约月份 ,规定具体合约开始交易时间,合约到期中止时间。

J、   交易时间,正常交易时间范围。

K、   最后交易日:最后交易日是指某一期货合约在合约交割月份中进行交易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L、   交割时间:指该合约规定进行实物交割的时间;

M、   交割标准和等级

N、   交割地点

O、   保证金,规定具体合约具体时间具体情形下交易所收取的保证金比例。期货公司通常会收取稍多一点的保证金比例。

P、   交易手续费 。

5、期货交易的主要特点

A、期货交易的双向性

期货交易与股市的一个最大区别就期货可以双向交易,期货可以买空也可卖空。价格上涨时可以低买高卖,价格下跌时可以高卖低补。做多可以赚钱,而做空也可以赚钱,所以说期货无熊市。在熊市中,股市会萧条而期货市场却风光依旧,机会依然存在。

B、期货交易的费用低

对期货交易国家不征收印花税等税费,唯一费用就是交易手续费。国内三家交易所目前手续在万分之二、三左右,加上经纪公司的附加费用,单边手续费亦不足交易额的千分之一。

C、期货交易的杠杆作用
杠杆原理是期货投资魅力所在。期货市场里交易无需支付全部资金,目前国内期货交易通常只需要支付不到5%保证金即可获得未来交易的权利。由于保证金的运用,原本行情被以十余倍放大。我们假设某日铜价格封涨停(期货里涨停仅为上个交易日的4%),操作对了,我们的资金利润率达80%(4%÷5%)之巨,是股市涨停板的8倍。

D、"T+0"交易机会翻番

期货是"T+0"的交易,有效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当天可以随时开仓平仓,反复进行交易,获取差价利润。同时有利用风险控制,一旦发现走势不妙时,能及时平仓止损。不象股票,当天交易后,价格向不利方向变化时,不能平仓。

5、期货是零和市场但大于负市场

期货是零和市场,期货市场本身并不创造利润。在某一时段里,不考虑资金的进出和提取交易费用,期货市场总资金量是不变的,市场参与者的盈利来自另一个交易者的亏损。
  在股票市场步入熊市之机,市场价格大幅缩水,加之分红的微薄,国家、企业吸纳资金,也无做空机制。股票市场的资金总量在一段时间里会出现负增长,获利总额将小于亏损额。

6、有效的风险控制制度

各个具体交易的合约都有每日涨停板控制机制。进行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当每日结算后客户保证金低于公司规定的保证金水平时,期货经纪公司按照期货经纪合同约定的方式通知客户追加保证金;客户不能按时追加保证金的,期货经纪公司应当将该客户部分或全部持仓强行平仓,直至保证金余额能够维持其剩余头寸。

二、期货合约品种

期货合约可分为商品期货和金融期货。

(一)、商品期货:

1、农产品期货:农产品是最早构成期货交易的商品。包括:

1.1、粮食期货,主要有小麦期货、玉米期货、大豆期货、豆粕期货、红豆期货、大米期货、花生仁期货等等;

1.2、经济作物类期货,有原糖、咖啡、可可、橙汁、棕榈油和菜籽期货;

1.3、畜产品期货,主要有肉类制品和皮毛制品两大类期货;

1.4、林产品期货,主要有木材期货和天然橡胶期货。

目前美国各交易所,尤其是芝加哥期货交易所(CBOT)是农产品期货的主要集中地。
2、有色金属期货

目前,在国际期货市场上上市交易的有色金属主要有10种,即铜、铝、铅、锌、锡、镍、钯、铂、金、银。其中金、银、铂、钯等期货因其价值高又称为贵金属期货。

有色金属是当今世界期货市场中比较成熟的期货品种之一。世界上的有色金属期货交易主要集中在伦敦金属交易所、纽约商业交易所和东京工业品交易所。尤其是伦敦金属交易所期货合约的交易价格被世界各地公认为是有色金属交易的定价标准。我国上海期货交易所的铜期货交易,近年来成长迅速。目前铜单品种成交量,已超过纽约商业交易所居全球第二位。

3、能源期货

能源期货开始于1978年。作为一种新兴商品期货品种,其交易异常活跃,交易量一直显快速增长之势。目前仅次于农产品期货和利率期货,超过了金属期货,是国际期货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
  原油是最重要的能源期货品种,目前世界上重要的原油期货合约有:纽约商业交易所的轻质低硫原油;伦敦国际石油交易所的布伦特原油期货合约等4种。

(二)、金融期货

1、外汇期货

外汇期货是金融期货中较早出现的品种。20世纪70年代初,外汇市场上固定汇率制崩溃后,为规避汇率风险,外汇期货应运而生。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和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外汇期货交易一直保持着旺盛的发展势头。

目前,外汇期货交易的主要产品种有:美元、日元、欧元、德国马克、瑞士法郎、加拿大元、澳大利亚元等;外汇期货的主要市场在美国和欧洲。

2、利率期货

利率期货是指以债券类证券为标的物的期货合约。利率期货的产生源于利率管制的放松和取消。在利率市场化的条件下,经济主体本身迫切需要管理利率风险的工具。虽然利率期货的产生较之外汇期货晚了三年多,但其发展速度却比外汇期货快得多。其应用范围也较外汇期货广泛。目前,在期货交易比较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利率期货早已超过了农产品期货而成为成交量最大的一个品种。

利率期货的种类繁多。按期限可分为短期利率期货和长期利率期货;按债务凭证可分为短期国库券期货、中长期国库券期货和欧洲美元定期存款期货。交易主要集中于美国的芝加哥期货交易所和芝加哥商业交易所。

3、股票指数期货

股票指数期货是指以股票价格指数作为标的物的金融期货合约。在具体交易时,股票指数期货合约的价值是用指数的点数乘以事先规定的单位金额来加以计算的。如标准o普尔指数规定每点代表500美元,香港恒生指数每点代表50港元等。股票指数合约交易一般以3月、6月、9月、12月为循环月份;也有全年各月都进行交易的。通常以最后交易日的收盘指数为标准进行结算。

股票指数期货交易的实质是,投资者通过指数期货工具将其对整个股票市场价格指数的预期风险转移至期货市场上来。其风险是通过对股市走势持不同判断的投资者的买卖操作来相互抵销的。它与股票期货交易一样都属于期货交易。股票期货交易的标的物是现货股票;而股票指数期货交易的标的物是股票指数,它以股票指数的变动为标准,用现金进行结算。股票指数期货交易的双方都没有进行现实的股票交易,买卖的只是股票指数期货合约。合约交易的限制条件较少。

以美国芝加哥商业交易所的标准普尔500种股票价格综合指数期货合约为例:每一指数点代表500美元。如果市场6月期合约标准普尔指数为1000点,那么一份期指合约价值就为50000美元。如以5%的保证金即25000美元,就可以获得一份合约。当股指上涨10%即100点,你便可以获得100×500=50000美元的利润。投资回报率高达200%。

(三)、我国期货市场交易期货品种

我国目前暂时没有金融期货,主要在三大期货交易所分别交易以下期货品种:

上海期货交易所:铜、铝、天然橡胶、燃油;

郑州期货交易所:小麦、白糖、棉花、绿豆、

大连期货交易所:大豆、豆粕、豆油、玉米、

其中,铜、铝、天然橡胶、燃油、小麦、白糖、大豆、豆粕品种合约交易比较活跃。

三、期货交易风险管理制度

1、保证金制度

在期货交易中,任何交易者必须按照其所买卖期货合约价值的一定比例(通常为5%至10%)缴纳保证金,作为其履行期货合约的财力担保,然后才能参与期货合约的买卖,并视价格变动情况确定是否追加资金,这就是保证金制度,所交纳的资金就是保证金。

2、涨跌停板制度

涨跌停板制度,又称每日价格的最大波动限制,即指期货合约在每一个交易日中的交易价格波动不得高于或低于规定的涨跌幅度,超过该涨跌幅度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不能成交。

3、持仓限额制度

持仓限额制度是期货交易所为防范操纵市场价格的行为,防止期货市场风险过度集中于少数投资者,对会员及客户的持仓实行限制的制度。超过限额,交易所可规定强行平仓或提高保证金比例。

  4、大户报告制度:当会员或客户某品种持仓合约的投机头寸达到交易所对其规定的投机头寸持仓限量80%以上时,会员或客户应向交易所报告其资金情况、头寸情况等,客户需通过经纪会员报告。

5、强行平仓制度

强行平仓制度是指当会员或客户的交易保证金不足并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足,或者当会员或客户的持仓量超出规定的限额时,或者当会员或客户违规时,交易所为防止风险进一步扩大,实行强行平仓制度。也就是说,是交易所对违规者的有关持仓实行平仓的一种强制措施。

6、客户风险管理

为维护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期货交易的正常进行,根据交易所制定的保证金制度、涨跌停板制度、限仓制度、强行平仓制度等的具体执行。

四、期货交易流程

  期货交易流程主要包括开户、下单、竞价、成交回报、结算、交割等环节,全面了解期货交易的各主要业务流程,理解期货交易中的有关概念,有助于投资者熟悉期货业务,正确履行交易过程中的权利与义务,保证交易行为的畅通与完整,是投资者参与期货交易前的必要准备。

(一)、开户

  由于能够直接进入期货交易所交易的只能是期货交易所的会员,所以,普通的投资者在进入期货市场交易之前,应首先选择一家具备合法的期货代理资格、信誉良好、资金安全、运作规范和收费合理的具有交易所会员资格的期货经纪公司。

  投资者在选定期货经纪公司后,即可向该期货经纪公司提出委托申请,开立帐户。开立帐户实质上是投资者(委托人)与期货经纪公司(代理人)之间建立一种法律关系。

  开户程序如下:

  1、风险揭示

  客户委托期货经纪公司从事期货交易的,必须事先在期货经纪公司办理开户登记。期货经纪公司在接受客户开户申请时,应向客户提供《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个人客户仔细阅读和理解后,在该《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上签字;单位客户在仔细阅读并理解之后,由单位法定代表人在该《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期货交易是一项比较特殊的交易行为,面对的风险程度比一般的商品买卖和实业投资、证券投资要大。为保证期货市场的正常运作,保护客户的合法权益,客户在进行期货交易前应当对期货交易的风险有较多的认识,声明理解说明书中揭示的期货风险,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亏损。

  2、签署合同

  期货经纪公司在接受客户开户申请时,双方需签署《期货经纪合同》。个人客户应在该合同上签字,单位客户应由法人在该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个人开户应提供本人身份证,留存印鉴或签名样卡。单位开户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影印件,并提供法定代表人及本单位期货交易业务执行人的姓名、联系电话、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印鉴等书面内容材料及法定代表人授权期货交易业务执行人的书面授权书。

  交易所实行客户交易编码登记备案制度,客户开户时由经纪公司会员按交易所统一的编码规则进行编号,一户一码,专码专用,不得混码交易。

  交易编码是指期货经纪公司为其客户在期货交易所申请的交易代码。期货经纪公司和客户必须遵守一户一码制度,不得混码交易。如有违反,不仅会招致监管部门的处罚,同时也可能给期货经纪公司或客带来意想不到的损失。

  3、缴纳保证金

  客户在与期货经纪公司签署期货经纪合同之后,应按规定缴纳开户保证金。期货经纪公司将客户缴纳的保证金存入期货经纪合同指定的客户帐户中,供客户进行期货交易之用。期货经纪公司向客户收取的保证金,属于客户所有,期货经纪公司除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为客户向期货交易所交存保证金,进行期货交易结算外,严禁挪作他用。

(二)、下单

  客户在按规定缴纳开户保证金后,即可开始交易,进行委托下单。所谓下单,是指客户在每笔交易前向期货经纪公司业务人员下达交易指令,说明拟买卖合约的种类、数量、价格等行为。交易指令的内容一般包括:期货交易的品种、交易方向、数量、月份、价格、日期及时间、期货交易所名称、客户名称、客户编码和帐户、期货经纪公司和客户签名等。

  我国期货交易所规定的交易指令有两种:限价指令和取消指令,交易指令当日有效。在指令成交前,客户可提出变更和撤销。

  限价指令:限价指令是指执行时必须按限定价格或更好的价格成交的指令。下达限价指令时,客户必须指明具体的价位。它的特点是可以按客户预期的价格成交,但同时也存在无法成交的可能性。

  取消指令:取消指令是指客户要求将某一指定指令取消的指令。客户通过执行该指令,将以前下达的指令完全取消。

  客户可以通过书面、电话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它方式进行下单。

  书面下单:客户亲自填写交易单,填好后签字交由期货经纪公司交易部,再由期货经纪公司交易部通过电话报单至该期货经纪公司在期货交易所场内的出市代表,由出市代表输入指令进行交易所主机撮合成交。

  电话下单:客户通过电话直接将指令下达到期货公司交易部,再由交易部通知出市代表下单。期货纪公司需将客户指令录音,以备查证。事后,客户应在交易单上补签姓名。

  网络下单:客户通过期货经纪公司提供的交易软件进行下单,将交易指令下达至期货经纪公司服务器,在期货经纪公司核对客户帐户、密码无误后将交易指令发送至期货交易所交易系统。

(三)、竞价

  期货合约价格的形成方式主要有:公开喊价方式和计算机撮合成交两种方式。目前国内期货交易所采用的是计算机撮合成交方式。

  计算机撮合成交是根据公开喊价的原理设计而成的一种计算机自动化交易方式,是指期货交易所的计算机交易系统对交易双方的交易指令进行配对的过程。

  国内期货交易所计算机交易系统的运行,一般是将买卖申报单以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排序。当买入价大于、等于卖出价则自动撮合成交,撮合成交价等于买入价(BP)、卖出价(SP)和前一成交价(CP)三者中居中的一个价格。即:

  当BP≥SP≥CP,则:最新成交价=SP

  当BP≥CP≥SP,则:最新成交价=CP

  当CP≥BP≥SP,则:最新成交价=BP

  开盘价和收盘价均由集合竞价产生。

  国际上期货交易撮合成交的三种主要方法

  (1)公开喊价:是指在交易所大厅的交易池内由场内经纪人和自营商面对面地公开叫价,并辅以手势交易期货合约的方式。这种交易方式流行于欧美。

  (2)集体叫价:是指期货合约的价格均由交易的主席喊出,所有场内经纪人根据其喊价申报的数量,直至在某一价格上买卖的交易数量相等为止。这个交易方式起源于日本。

  (3)电子交易:是指场内出市代表通过计算机联网终端将买卖交易的指令输入交易所的计算机自动撮合成交系统,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自动撮合成交的交易方式。这种成交方式在国际期货上也得到广泛的应用,我国期货交易所均采用此种竞价方式。

(四)、成交回报

  当客户的交易指令在交易所计算机系统中撮合成交后,出市代表应将成交结果反馈回期货经纪公司下单室,期货经纪公司下单室将成交结果记录在交易单上并打上时间戳记返还给客户代理人,再由客户代理报告给客户。成交回报记录包括以下内容:交易方向、成效手数、成交价格、成交回报时间等。

(五)、结算

  结算是指根据交易结果和交易所有关规定对会员交易保证金、盈亏、手续费、和其它有关事项进行的计算、划拨。结算包括交易所对会员的结算和期货经纪公司会员对客户的结算,其计算结果将被计入客户的保证金帐户。

  期货经纪公司的结算流程是这样的:期货经纪公司根据客户的开户资料录入客户名称、账号、通讯方式等客户基本资料,根据客户的出入金凭证录入客户的资金出入变化,根据客户的交易及交割单据对客户的账户进行资金清算。

  期货和证券的结算不是一样的。期货每天的结算是非常重要的,您一定要在每一个交易日对您的结算结果进行核实,只有这样才能心中有数,不至于因为疏忽而导致不必要的损失。

  期货交易所只对会员结算,非会员单位和个人通过其期货经纪公司会员结算。

  期货经纪公司在每一交易日结束后对每一客户的盈亏、手续费、保证金等事项进行结算。期货经纪公司在闭市后向客户发出交易结算单。交易结算单一般载明下列事项:帐号及户名、成交日期、成交品种、合约月份、成交数量及价格、买入或者卖出、开仓或者平仓、当日结算价、保证金占用额和保证金余额、交易手续费及其他费用、税款等。

  当每日结算后客户保证金低于期货交易所规定的保证金水平时,期货经纪公司按照期货经纪合同约定的方式通知客户追加保证金;客户不能按时追加保证金的,期货经纪公司应当将该客户部分或全部持仓强行平仓,直至保证金余额能够维持其剩余头寸。

(六)、交割

  在期货交易中,了结期货开仓头寸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对冲平仓,另一种是实物交割。

  商品期货交易一般采用实物交割制度。虽然最终用于实物交割的期货合约的比例非常小,但正是这极少量(占期货交易总金额的比例)的实物交割将期货市场与现货市场联系起来,为期货市场功能的发挥提供了重要的前提条件。

  如果你要进行实物交割,务必事先对实物交割有关规定进行详细的了解。

  实物交割是指期货合约到期时,交易双方通过该期货合约所载商品所有权的转移,了结到期未平仓合约的过程。

  实物交割的方式有:

  1、"集中性"交割:即所有到期合约在交割月份最后交易日过后一次性集中交割的交割方式。

  2、"分散性"交割:即除了在交割月份的最后交易日过后所有到期合约全部配对交割外,在交割月第一交易日至最后交易日之间的规定时间里持有仓单的卖方均可提出交割。

  实物交割要求以会员名义进行。单位客户的实物交割须委托会员进行,并以会员名义在交易所进行。

  会员在期货合约实物的交割中发生违约行为,即:
  1、在规定交割期限内卖方未交付有效标准仓单的;
  2、在规定交割期限内买方未解付货款或解付不足的;
  3、卖方交付的商品不符合规定标准的。
  交易所应先代为履约。交易所可采取征购和竞卖的方式处理违约事宜,违约会员应负责承担由此引起的损失和费用。交易所对违约会员还可处以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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