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释“何施之为”
(2018-09-14 14:2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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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传》僖公三十三年记秦晋崤之战,开战前晋国大夫意见不一致,主战的先轸以为“必伐秦师”,而栾枝则说:“未报秦施,而伐其师,其为死君(指晋文公)乎?”先轸回答:“秦不哀吾伤而伐吾同姓(指郑国,姬姓),秦则无礼,何施之为?”
这里,前有“秦施”,此有“施之”,两“施”字该怎样正确释读?“何施之为”该如何正确理解?,
首先,“何施之为”是一种固定句式,古人常用。为乃动词,指人的行为动作;何是疑问代词,作宾语,故宾语前置,构成“何……为”句式。意思是做什么,干什么。“为”的动作意义实实在在,不能理解成表疑问的“为什么”。
“何……为”,中间可以嵌入动词或动宾词组。如:
“如今人方为刀俎,我为鱼肉,何辞为!”《史记·项羽本纪》
“项王笑曰:天之亡我,我何渡为!”《史记·项羽本纪》
告辞干什么!渡过乌江干什么!强烈的反问构成一个十分肯定的判断,意思明明白白。不用问号(?)似乎更好。
“君子质而已矣,何以文为!”《论语·颜渊》
“是社稷之臣也,何以伐为!”《论语·季式》
这个“何……为”中间嵌入的是“以文”“以伐”,视为动(介)宾词组。意思是追求(以)形式(文)干什么!使用(以)武力(伐)干什么!
有人将“何以”连读,视同“吾何以观之哉(《论语·八佾》)”中的“何以”,那是搞错了的。如果“何以”连读,不仅否定了“何……为”这种句式,“为”字的动词意义也得不到体现,必然地就只有将“为”看成语气词了。
“何施之为!”中间的“施之”,与“以文”“以伐”同,明显的动宾关系。
其二,讲一讲“施”字。
施,施舍,动词。常用于“施恩惠与人”这一行为。《左传》中说,秦穆公曾帮助晋文公回国取得君位,算是秦国施恩惠与晋。按理,晋国应该回报,所以栾枝说“未报秦施”。这里的“报”是动词,而“秦施”(秦国施与的恩惠)是宾语,“施”字只能理解为名词,指恩惠、恩德。
“何施之为”中的“施”是动词,后面带有宾语“之”。
同一个“施”字,不同的句子中或动词,或名词,古人称之为“名动同辞”,语法上叫做“兼类”。认识汉字兼类的普遍性,是读懂古文的基本功。
汉字的兼类现象,比比皆是。如前所引“何以文为”“何以伐为”,以文、以伐,同样的组合关系,“文”是名词好理解,“伐”是名词就感到别扭。因为“讨伐”“攻伐”的动词性能在头脑中似乎生了根。但是,句法确定了,“伐”在这里,只能是“以”的宾语,只能与“文”一样,视为名词。这就是兼类。我们不能用头脑中的固有的意念去识别词性,只能依据词在句子中的位置与作用,确定它的词类。
再看《史记·项羽本纪》,太史公评论项羽“自矜功伐”。“功伐”连文,功即伐,伐即功,“伐”字在这里也只能看成名词。这一句的动词是“矜”。
汉字的多音多义,人人明白,而汉字的兼职兼类乃是读古文的基础,不可不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