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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夫 |
分类: 规则探讨 |
最近,“大易哥”埃尔斯在湾丘第六洞的水障碍区补救引发了不少球友热议,道长也不断接到很多球友的咨询信息,乐视高尔夫还专门把现场视频剪辑发给道长讨论。
过程就不细说了,关注这个案例的球友都已经很清楚。
球友们集中感到困惑的是:埃尔斯已经在水障碍区打了好几杆了,怎么还能回到球道上去抛球补救呢?
换句话说,是不是只要已经在水障碍区击球了,就必须在水障碍区中一直打下去?
这其实是一个规则知识误区。
记得当年新浪博友赛成都站时,博友福建阿杜就吃过这个大亏,情形非常相似:观岭第十洞,阿杜第二杆把球打进了果岭前的小水沟,水不深,勉强可以打,就先在沟里打了一杆,球不仅没打出来,还滚到了水更深的地方。阿杜当时也是不知道这时候还可以选择到水沟外面的球道上去抛球补救,同组球员也不熟悉规则的要求,告诉阿杜必须继续在水沟里打,不能拿出来的。
结果可想而知:打得水花四溅,硬生生在水沟里干了好几杆才算完事。
我们来看看规则是怎么说的。
规则26-2
在水障碍区内打球
从水障碍区内击球后,如果球静止在同一个或另一个水障碍区内,球员可以按照以下方式之一处理:
(1)按照规则26-1a处理(道长注:即在水障碍区内打上一杆的地方抛球再打,一杆加距离,罚1杆)。抛球后,如果球员选择不打这个球,可以再按以下方式之一处理:
a.再加罚一杆,在初始球静止在水障碍区前最后穿越水障碍区界线的点(道长注:即我们平时俗称的“最后入水点”)作为参考点按照规则26-1b处理(道长注:即无限延长线抛球)。如果适用(道长注:即红桩区),也可以按照规则26-1c处理(道长注:即两杆范围)。
b.再加罚一杆,在尽量接近水障碍区外最后一次击球的地点打一个球。
(2)按照规则26-1b处理(道长注:即无限延长线抛球)。如果适用(道长注:即红桩区),也可以按照规则26-1c处理(道长注:即两杆范围)。
(3)罚1杆,在尽量接近水障碍区外最后一次击球的地点打一个球。
上述规则条文对这个问题说得很清楚了。
当然,如果不是对规则比较了解的球友,或是一般非裁判人员,不仔细研究清楚这条规则的细节的话,可能很容易被怎么计算杆数(尤其是罚杆)弄迷糊。
但这个不是最要紧的,这里也不再细说,实在遇到这种情况就找裁判给你算杆最保险。
最要紧的是,这条规则明白告诉我们:在水障碍区内击球(不成功)后,并不是非得要继续在水障碍区内打下去,而是可以选择“在尽量接近水障碍区外最后一次击球的地点打一个球”。
大易哥之所以最后可以选择在球道上打第二杆的地方抛球,正因为那儿就是“尽量接近水障碍区外最后一次击球的地点”,一点问题也木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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