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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夫规则观点 |
分类: 高球随笔 |
规则是有罚杆,但规则决不是仅有罚杆,规则更不等于罚杆。
如果认真研读规则,我们很快就会发现:规则确实是用来帮助球员的。何谓“帮助”?就是让球员如何在诚信、自律、为他人考虑的行为导向下完成一场球。
高尔夫规则的具体条文无外乎反映如下几种情况:
第一,打高尔夫时哪些是“可以(may)”做的?
即规定球员可以做的事,不做也没关系,如球道短草区陷入地面的球“可以”接受免罚杆补救,但如果你愿意尝试着直接把球打出来也没事。
第二,打高尔夫时哪些是“必须(must)”做的?
即要求球员做的事,不做就会挨罚,如拿起球辨认之前“必须”首先申明自己辨认球的意图,否则罚1杆。
第三,打高尔夫时哪些是“不允许(must
not)”做的?
即规定球员不能做的事,做了就会挨罚,如球在障碍区内时“不允许”用球杆触及障碍区地面,否则罚2杆。
第四,打高尔夫时哪些是“应该(should)”做的?
即建议球员做的事,不做不要紧,做了会更好,如“应该”在自己的球上做标记。
为什么说规则是用来帮助球员的?
很显然,如果不知道哪些是可以做的,到了球场上就会无所适从;如果不知道哪些是必须做的、哪些是不允许做的,就很可能无谓地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如果不知道哪些是应该做的,打起球来就很可能“四不像”。
略为具有规则常识的球友都知道,高尔夫规则中专门有一条(6-1):知晓规则是球员的责任。
也就是说,打球必须学规则,除非你打的不是“高尔夫”——譬如,只是把打球作为一种赌博方法。
也就是说,任何理由都不能成其为排斥或抵触规则的理由。
“复杂”不是理由——没开过车的人大抵也会嫌交通规则复杂,但正常情况下不学交通规则你能开车么?
“麻烦”不是理由——如果铁了心要去看美国公开赛,你能嫌人家的签证程序太麻烦么?
“不懂”不是理由——刚拿到驾照的人能记住多少刚考过的交通规则条文?谁不是边开车边继续学习的?
至于说规则容易产生争议、NT最简单等,就更不是理由的理由——如果是以“不信任”为前提,则这高尔夫不打也罢,因为高尔夫崇尚的运动精神本就是诚信、自律、为他人考虑,讲究君子坦荡荡,要是都像防贼似的通过各种约定把对方捆得死死的,那还叫“高尔夫”啊?
回到“帮助球员”的主题上来。
不错,高尔夫规则的基本要求确实是“在球和球场的现状下打球”;另一方面,如果事情就是这么简单,则根本就不会有《高尔夫规则》这本小册子的诞生,更不需要成立世界性的专门规则机构,所有比赛也根本不需要设置裁判人员。
之所以有“规则”出现,正是因为很多情况下确实不可能做到“在球和球场的现状下打球”。
本不想再说这个NT,但话赶话说到这,还真得再拿NT说事——不是说NT(不许动)么?球下水了为啥要在原地再打呢?NT啊,去水里把球打出来呗!
所以呢,如果纯粹从字面意义上来说,这世上根本就不可能存在NT!
NT之罚1杆原地重打怎么来的?不正是规则27-1a(一杆加距离)么?
开句玩笑,如果没有规则的“帮助”,上帝老儿也不可能打完一场高尔夫球。
规则对球员之“帮助”,就是当球员无法“在球和球场的现状下打球”时,告诉球员如何正常完成这场球。
譬如,球卡在球场通道的石头缝里,你即便有天大本事也没法“在球和球场的现状下打球”吧?好,规则告诉你,你可以任选三种方式之一处理:第一,在球位两杆范围内且不更靠近球洞处抛球;第二,在球位与球洞连线往后无限延长方向抛球;第三,回到上一杆的地方抛球。
当然,你把球打到石头缝里去了,既有运气不佳的问题,也有挥杆技术的问题,虽然规则允许你择三种方法之一脱离这一困境,但怎么也得付出一点代价:罚1杆。
顺便分析一下:既然规则已经有了“一杆加距离”的规定,为什么还要再弄一条“宣布不可打(规则28)”呢?个人认为,这正是很好地体现了高尔夫精神之“为他人考虑”的导向——假定这一杆是在200码开外打到石头缝里去的,当时打完也看不清楚,走到眼前才知道悲催了;如果只能“一杆加距离”,则意味着必须回到200码处再打,不是明摆着要耽误人家的时间么?所以,规则给了另外两种不太耽误时间的选择,实在没办法(另外两种选择无法抛球)才回去重打。
这就是前文说的“可以做”(在球位两杆范围内且不更靠近球洞处抛球或在球位与球洞连线往后无限延长方向抛球或回到上一杆的地方抛球)而不是“必须”回去重打。
规则规定“必须”一杆加距离的只有两种情况:第一,OB;第二,球在水障碍区以外遗失。
规则明明规定了球下水“可以”有多种处理方式,你却非得一个接一个在原地重打,不是“不为他人考虑”是什么?
无法就最后入水点取得一致?好,你说在哪入水我都认账总可以吧?如果和你打球的个个都“陷害”你,次次都非得把150码处入水说成200码处入水,下回咱不和他玩了成么?
如果只是看起来差那么10码8码的分歧,反正也都不是用经纬仪测出来的,大度一点不争了成么?
这位说了:既然规则是帮助球员的,为什么还有那么多情况的罚杆呢?难道“罚杆”也是帮助球员?
正是。
只不过这时候规则不是帮助被处罚之当事球员,而是帮助了其他球员——帮助其他球员在公平环境下打球。
像上面说的例子,人家一杆开得好好的,你却把球打到石头缝里去了,总不能白白让你脱困吧?还有,如果你做了规则不允许做的事(如不能擦球的你拿起来擦干净了),不罚杆对人家公平么?
规则是供打球人共同遵守的,不是用来故意找茬的;用适当方式善意指出球友的规则问题不是找茬,而是打球人的一种义务,甚至可以说是高尔夫精神的一种实际体现——诚信。
广义的角度来说,所有罚杆都是球员自己罚自己——不管是因为同组球友指出的还是裁判人员发现的亦或观众提示的违规行为,不存在谁罚谁(包括裁判)。
譬如,有的球友会对同组的说,你又不是裁判,凭什么说罚我?实际不是同组的要罚你,同组的只是指出你的违规事实(也许你知道、也许你不知道),是规则认为要罚你,认不认罚(记不记罚杆)还是在于你自己。
譬如,裁判人员发现你违规了,只会告诉你按规则要罚几杆,最终一定是你自己在记分卡上反映罚杆,绝不会有哪个裁判在你的记分卡上去写几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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