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思与感慨:“较真”的代价
(2012-12-09 15:5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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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夫杂谈 |
分类: 高球随笔 |
上月末在成都观岭举行的全国八城市球队对抗赛上,发生了不少“较真”的事,主要是同组球员对有关违规行为的投诉。
这种业余赛事处理投诉很容易让人头疼。
倒不一定是投诉的事项在规则上会有多么复杂,而是处理投诉时所要面对的特殊氛围;如果当事各方都只是就规则论规则的争议还好办,总能在“规则”框架下找到解决的办法;最麻烦的是“规则”以外的事——因“较真”而惹起的种种情绪与冲突。
“谁谁谁太较真了”、“何必呢”、“不就是打着玩么”,“业余嘛”,等等,这是一些因违规被处罚或投诉的球友说得最多的,也是当事人最容易因违规被处罚或投诉而感到“义愤填膺”的理由。
我自己这回也“中枪”了。
当然,不是“躺着中枪”,是“站着中枪”。
事情的起因很简单:北海队一球友在果岭上指示推击线时,多次把推杆头直接放在推击线上,我作为裁判长在一边看得清清楚楚,不可能不罚;问题是,被罚的对象既是老朋友,他代表参赛的又是我们广西的球队......
球友当时就很生气,一身的恼火,绷着脸说:“要是都这么严格,罚的人就太多了”!“这球没法打了”!
为了这个事,我被部分参赛的广西球友呛得不行,把人都给得罪光了,说实话还从来没有像这次这样被“自己人”如此对待过,有些话还真的是很难听,让我相当难过......
好在北海队最后双获团体第一和个人第一,不然回广西后我都不知道该怎么面对......
虽然如此,这个事对我的心理打击仍然很大:也许当时真应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像当事人说的,人家都没说,你罚什么罚?更有甚者,说:不就是想“出风头”、“以示公正”么?
扪心自问,做高尔夫裁判、尤其是民间业余高尔夫赛事的裁判,真还谈不上什么“风光”,绝对是一个苦差事,而且是随时都有可能得罪人的事。
规则对“裁判员(Referee)”有明确的定义:
裁判员是委员会指定的、判定事实问题并执行规则的人员;裁判员必须对自己观察到的或被告知的所有违反规则的行为采取行动。
一方面,作为裁判,如果对眼皮底下发生的违规行为“装作没看见”,且不说“职业道德”什么的,至少设不设“裁判”就都没什么实际意义了,更没有必要在场上把自己弄的那么辛苦,做“符号”还不好说?
另一方面,而且也是一种很现实的情况,目前确实还有不少球友不太适应“正式”的比赛氛围,一遇到裁判人员纠正违规行为的情况、特别是被施以处罚时,轻则不舒服,重则难接受,心情也可以理解。
问题是,在“比赛”环境下,“公平”是第一要义;如果裁判人员对已经发现的违规行为都不纠正、不按规则予以处罚,则哪来的“公平”可言?
曾经有球友和我开玩笑:你不总是说“裁判是帮助球员的”么?那为什么要罚杆呢?罚杆也能说是帮助?
我说是的,因为“帮助球员”有两层含义:
第一,裁判是“按规则”帮助球员,包括告诉球员按规则应该怎么做、什么样的行为是可以的、什么样的行为是不可以的,而不是无原则的对违规行为视而不见,更不是纵容或包庇球员违规。
第二,裁判不是“帮助”你一个人,而是“帮助”在场上的所有参赛者;按规则对你的违规行为进行相应处罚,也正是从规则角度帮助了其他球员——保证公平竞争。
话是这么说,做起来可忒不容易。
给民间业余比赛做裁判工作多了,我对自己有一个要求,也形成了一个自然习惯:但凡不得不按规则实施处罚时,都会很诚恳地对当事人说一声“对不起”,包括处罚之后,并尽可能把处罚的原因解释清楚,绝不会有任何的“幸灾乐祸”心理。
有的时候,怎么解释都不管用,只好自己灰溜溜的走开......
甚至还会挨骂,恶言秽语的。
当然,更多时候还是能够获得众多球友的理解,起码不至于太难堪。
前几天的湖南首届业余高尔夫球锦标赛上,也是一位因为指示推击线时触及推击线的球友,被我当场加罚两杆;这位球友稳居领先组,这两杆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我从内心一百个不希望他挨罚;但是,规则就是规则,我在场上既然干的是裁判长这个活,没有办法。
好在这位球友态度非常的友好,虽然肯定也是一万个不情愿,但没有任何不合适的反应,只是最后忍不住问了一句:我还可不可以申诉?
我也很友好的告诉他:当然可以啊!不过......我是裁判长......按规则你恐怕没地方再申诉了......
球友笑了。
比赛结束时,这位球友和我几次握手,一再表示“学了东西”,令我特别感动!
曾经多次和裁判界同行交流:民间业余赛事的裁判工作和其他一些正规赛事真是没法比,既不好“裁”更不好“判”,没有点勇气的话可轻易搞不得!
忽然又心灰意冷的感慨:我这是何苦来哉?有时间多打几场球、多会会各方球友,不是要惬意得多么?何必屁颠屁颠去做这种吃力不讨好的鸟“裁判长”?我区区一“业余爱好者”又有多大能耐、能起多大作用,何必去干这种本是专业裁判人员的活?
或许,国内的业余高尔夫真还没有到这个“讲规则”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