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了个大迷糊:纠正错误并诚恳致歉!
(2011-07-25 00: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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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闲 |
分类: 规则探讨 |
俺在《白童鞋的案例:中途停止击球》一文中留了个问题:在发球台打第一杆时主动停止下杆,但由于动作太猛,实在收势不及,杆头没能避开球,最后还是触到了球并把球磕出去十来码,按规则该怎么处置?
首先谢谢感兴趣的各位博友参与。
从留贴来看,有的是肯定的表示“不算,重打”;有的是感到对到底应如何处置不太有把握;有的认为应该罚1杆;有的认为应该算一杆。
判例14/1.5 有意识击球但在下杆过程中停止击球;球杆没能停住,但已经为了避免击到球而改变了杆头的路径
问:球员为了击球而开始下杆,中途改变了击球的主意,但无法做到在球杆到达球的位置之前停住球杆,只好有意识地让球杆从球的上方通过,该球员是否被视为进行了一次击球?
答:不是。由于该球员改变了下杆路线且没有击中球(尽管挥杆还是从球的上方通过),该球员视为自发停止了下杆,不算一次击球。
如果该球员没有能够成功的改变下杆路线(即碰到了球),则视为一次击球。
在涉及到对该球员击球意识方面的争议时,将本着不利于该球员的原则来考虑。
判例说得非常清楚了:前一段的解答是说球员因为改变击球意识而成功改变了下杆路线,不算一次击球(包括白冰童鞋提供的那个案例);后一段是说虽然想改变但没有做到,碰到球了,所以要算一次击球。
判例的解答还特别指出,“在涉及到对该球员击球意识方面的争议时,将本着不利于球员的原则来考虑”;也就是说,如果在最后杆头实际碰到了球,对于球员是不是改变了击球意识这个问题已经有点“说不清”了——谁知道你是挥杆失误还是想改变击球目的而没有做到?从规则角度只能认为你是“击球”,不然谁都可以在没打好一杆后(譬如,相克)说“我本来是不想击球了的、已经改变了击球的意识,这一杆不算”,岂不全乱套?
俺风尘子这回一不小心犯了个大迷糊:原来的本意是想从这个判例出发,特意设计了“把球磕出去十来码”的问题给博友们思考琢磨,但在回复博友们的留贴时不知怎么就稀里糊涂刚好给说反了(现已删改过来)!严重误导!刚才再翻看这个判例时一下子惊出一身冷汗!
风尘子在此特十二分诚恳地向各位博友叩首致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