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盘菜:人人都是裁判员
(2011-06-04 17:3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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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闲 |
分类: 高球随笔 |
和其他一些球类运动相比,高尔夫的场上裁判工作有着明显不同,其中的一个最大特征是“被动需求”而非“主动出击”。
比赛开始后,裁判一般也就是在场上自己溜达或蹲点,极少主动判罚或干涉球员的行为(除非刚好撞上),主要还是“应邀解决问题”,即在球员有需要时为其提供帮助,而不是像足球裁判那样“吹哨”直接控制比赛现场。
可以说,高尔夫裁判是典型的“马后炮”,基本都是在事情已经发生之后才去解决问题的。
场上球员对裁判的需求无非是两种情况:
第一,当事人不知道按规则应该怎么办?
例如,挥杆区域受到一大块广告牌的妨碍,不知道能不能免罚杆抛球、在哪抛球等。
第二,对同一种情况的处置方法有不同意见。
例如,球落在一个水井盖边上,当事人认为可以免罚杆抛球补救,同组人认为不行,争执不下。
很显然,场上球员懂得的规则知识越多,比赛过程就会越顺利,比赛的竞技乐趣也才会越大;不可想象,一场比赛中如果场上各组动不动就要请裁判到场,这球不知道还怎么打?
所以,高尔夫规则中专门规定了一条,很是要紧:知晓规则是球员本人及其球童的责任。
这也是为什么打高尔夫的人一定要学习规则、要尽可能了解和掌握更多的规则知识,否则一遇上稍微正儿八经些的比赛活动就很容易抓狂,出状态,闹笑话——曾有人在比赛时违规被罚,竟理直气壮地大叫大嚷:是他(同组球员)要我这么做的,不能罚我,应该罚他!也有的人会摆出“我不知道违规”、“你们又没有告诉我”等理由。
球员自己必须为自己在场上的所有行为负全部责任,“不懂”可以理解,但不是不接受处罚或为自己违规行为进行开脱的理由,千万不能因为“不懂”或“不清楚”而颠倒了是非。
这次参加博友赛的全国各地近百名博友中,对规则知识的熟悉和掌握程度肯定是差异不小,正好是一次大家在现场互相学习、互相交流的机会;博友赛设“裁判长”也好、定“比赛规则”也罢,其出发点显然不是为了“判罚”,而是为了“学习”;“执裁”是形式,“交流”是实质。
特别明确一点:参赛球员在场上所有关于“规则”方面的交流、讨论、互相帮助,都不违反规则(“助言”),都是规则允许的行为。
从广义的角度来说,俺们这次的参赛博友人人都是裁判员——人人都是自己的裁判员、人人都是相互的裁判员;俺这个所谓的“总裁判长”,无非就是大家在场上的专职公共服务员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