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很不起眼的违规动作:两杆的代价
(2010-12-06 08: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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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闲 |
分类: 规则探讨 |
不止一次发现一些球友(包括球童)有一种习惯性动作:果岭上把Mark拿起来时,会顺便用手指把Mark扎出来的小洞抹平,有的是随手一抹,有的还会特别仔细的压几下。
此属于违反规则13-2的行为(改善球位)。虽然是一个很不起眼的小动作,但当事人得为此而付出被罚两杆的代价。
前不久,俺在广西城际高尔夫对抗赛执裁时,便对两名球友进行了处罚。其中有一位虽然也很爽快地认罚,说只能怪自己不知道这么做是违规的,但还是提出了疑问:果岭上本来没有这种小洞的,为什么我不能抹平?
俺说,为了体现“公平”原则,规则有两种导向,一是球员有权力在他上一杆击球后的现状下打球,二是必须接受他上一杆击球或自己的行为带来的结果。
第一种情况的例子:A的球在沙坑里,B的球在沙坑边,离球洞稍远,先打;B击球后铲起一块草皮,正好飞进沙坑压在A的球上。
一般情况下,沙坑中的草皮属于“散置障碍物”,击球前既不能触及也不能移动;但这种情况有所不同,因为A的球打进沙坑时并没有受到草皮的妨碍,他有权在自己上一杆击球后的现状下打球,故可以把草皮拿开,不受处罚。
第二种情况的例子:同样是A的球在沙坑中,A站在沙坑外试挥杆,不小心铲起一块草皮,也正好飞进沙坑压在A的球上。
这种情况下,由于是A自己的行为导致了草皮飞进沙坑妨碍球位的后果,必须自己承担,故不能将草皮拿走。
果岭上做Mark时扎出洞来便属于第二种情况。你自己破坏了球位处的果岭原状,就只能接受这一现实,不能再动。
所以,在果岭上最好不要用那种带钉的Mark。
实际上,“接受上一杆击球或自己的行为带来的结果”这种情况在规则运用过程中随处可见:把球打OB了,只能按“一杆加距离”,不可能埋怨是因为“球道太窄”、“不算”;把球打进一堆刺蓬中,只能怪自己手艺太差或运气太坏,不能因为“这地方没法打”而要求免罚杆补救,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