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则之殇:冤枉被小狗叨走的银子
(2010-10-11 19:25:37)
标签:
休闲 |
分类: 规则探讨 |
溜达到博友的后花园,无意中发现一个很有趣的案例:
三杆洞,某A一杆On上果岭,看博文的描述应该是On的位置一般般(准备保帕);忽然跑过来一只小狗溜达到了果岭,东张张、西望望后,把某A的球叨起来放到了洞口边;某A大乐,直接把球推进洞,“小鸟”,“收获一大堆银子”——看得出博主也很为某A高兴!
俺看完这个本来好玩的故事却有点“乐”不起来。
为何?掏银子的人冤枉啊!比窦娥还冤!
这种情况属于典型的“静止的球被局外者移动”,按规则18-1,不罚杆,但必须把球放回原位去推。
某A直接在洞口边推了下一杆,属于“在错误的地方打球”,违反了规则20-7,必须罚2杆;更进一步,由于某A在错误的地方打球有明显获利(直接推杆进洞),除了罚2杆外,还必须在下一洞开球前纠正错误(即将球放回最初被小狗叨走的位置推下一杆),否则DQ。
如此一来,某A在这一洞的成绩可就不是“小鸟”,而是“小鸟它爹”了——1杆On果岭,在错误的地方打球罚2杆,放回原位推是第4杆,假设两推完事,起码5杆,+2。
掏银子的哥们冤不冤?!
如此看来,“规则知识”有时候管的可真不只是一点点用啊!
忽然很好奇:不知道这种情况按Notouch该怎么算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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