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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博友联谊会的竞赛规则之我见

(2010-05-08 20:07:05)
标签:

休闲

分类: 规则探讨
首先说明一下,下面的一些想法目前仅代表俺个人的乱琢磨,本次活动的竞赛规则要求则待20日组委会和赛事组碰头商定后再正式明确,在赛前或20日晚宴公布。
第一个观点:本次活动的主旨是以球会友、博友娱乐,总体上应属于“快乐高尔夫”性质,成绩如何自不是第一位的;但是,既然有“论剑”一说,又特别安排了各路高手统一下场比划,个人认为,在竞赛规则问题上还是越讲究、越认真越好——毕竟,参加这次活动的各位博友都是圈内有数的常年活跃分子、“知名人士”。
再有一点,从目前公布的名单来看,虽然本次不乏诸多规则问题的行家里手参加,但如果放大到全体参赛者范围,则确实存在一个规则意识或规则知识水平参差不齐的客观情况;如果都是平时一起结对子下场惯了的、熟悉彼此心性和脾气特点的球友同组,一般不会有什么问题;但这次是由赛事组统一按博友的差点分组,同组球友很可能是“相知不曾相识”,真出现什么问题时,可能一方面碍于面子不好太明说、一方面心里终究难免“不爽”。
但凡出现规则方面的歧义,无非是两种情况(这里暂不考虑所谓“球品”的因素):一是因为不懂、或不太懂;二是因为每个人意识上的差异——依俺个人不多的经验来看,不管因为什么原因,在缺乏“严格执法”氛围的条件下,单凭“自觉”或“自行协商”始终效果有限。
譬如,比杆赛不能给对方OK,这一规则常识对本次参赛的各位博友肯定不是问题;但是,不少球友平时确实已经习惯了球到洞边捞起来就走,同组的是说还是不说?罚还是不罚?也确实有球友认为对洞口边的球还要求再敲进去是“浪费时间”、“完全没有必要”,遇到这种情况往往会很“仗义”的主动宣布“OK”——如果同组恰好有比较“较真”的,尴尬吧?
蒙球友们抬爱,俺在本地一些业余赛事活动中曾有幸多次充当所谓“裁判长”的角色,总结下来发现一个有趣的特点:如果真由“裁判”出面处罚或制止一些违规行为(即使这些违规行为都是“无意”的),整个赛事活动的气氛就比较容易真的“严肃”起来,像那么回事;否则,说归说、干归干,一开赛,个别组的球友异口同声“大家摸一杆”、或管你什么球场规则,照样NO TOUCHI不误、或在隔壁洞就能听得到大喊“OK”等等。
俺个人总的看法,21日的博友大战还是尽可能严格执行竞赛规则为好,不管设不设专职裁判组,怎么也得想法子营造一种正儿八经“论剑”的氛围才好;至于其他场次的单挑也好、混战也罢,怎么干都不要紧,什么NOTOUCH、大流氓、小流氓、OK等等,只要是商量好了,随便上,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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