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言风语:话“寇总正名之战”
(2009-06-19 14:1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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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闲 |
分类: 风尘白话 |
这几天比较好玩的事大概是“寇总正名之战”。
高球网络论坛上关于“寇总”的话题由来已久,甚至还有发帖者将其人其事上升总结到了相当的高度,冠以国内业余高坛的“寇总现象”;从林林总总了解到的一些信息来看,寇总这回大抵需要在两个方面进行公开“正名”:第一,其人玩高球的水平确实还不错,成绩不是“写出来”的;第二,其人表现的行为并非坊间传说的那样面目可憎、甚至被视为整个一“高球痞棍”。
“正名”的过程老糊涂在《寇总正名赛测试报告》中已经进行了详细描述,俺仔细拜读过后颇有几点感慨。
1、“寇总”做人做事应称得上“光明磊落”。
从“正名”的前因后果来看,“寇总”本次出场是被动的,他老兄本可以该干什么还干什么、根本就不去应战的:没有这个义务么!凭什么呀?实在不行就单挑,搞这么大动静算哪出?当然了,如果是“寇总”自己发出“英雄贴”什么的来挑战天下好汉则另当别论,而像这种在网络上说说的是是非非,有几个人能如此较真?
在其他本不相干的人设定的时间、地点、条件下,“寇总”能够毫不含糊地挺身出战,仅这一种态度和这一份勇气便说明他应该不是什么阴暗、猥琐之辈;再演绎一下,即便是这哥们真的曾在某些场合有过什么“不当”之举,恐怕大都也是“无心之过”——将心比心,难道我等草民都敢保证自己的一言一行随时都经得起世人评判?
2、“寇总”的行为应该没有什么值得太被说道的。
从老糊涂描述的整个过程来看,无论如何,“寇总”的表现起码都算得上“中规中矩”——
譬如,面对这样一种多少有点“飞来横祸”似的“道德劣势”环境,还能对不知道心里面各自都打着些什么样小九九的人那样彬彬有礼,“寇总很有礼貌的再次对大家的到来和见证表示感谢,气氛融洽”。
譬如,业余爱好者在球场上一般都不容易做得到的,“我们注意到寇总主动的修铺果岭上的打痕,这些打痕并不在他的推击路线上,并且看起来他也不是故意要做给任何人看”。
对“寇总”在第一洞发球台上提出的“我打球的时候别人不要走动和说话,如果发生两次,我就不打了”这种做法,老糊涂因为“这次受荐见证的皆是有多年球龄,并且在礼仪方面很注意的球友”而表示“不一定必要”,字里行间有那么点“不以为然”的意思;俺倒认为,“寇总”一个人孤身应战,这么多人虎视眈眈,谁知道会发生什么情况?提出这点“要求”并不过分;再说,他老兄哪知道来者都是“有多年球龄,并且在礼仪方面很注意的球友”?一路上不是还有其他那些现场观战和拍照、录相的么?
事实上,“裁判为了避免让同打的球友尽量少影响寇总的节奏,要求同打球友推完第一杆后如果在离洞口一根金属把距离之内就直接OK拿走不要再推了;
3、对“寇总”的成绩需要客观、理性地看待。
“寇总”最后虽然没有达到“正名”要求的75杆以内,但俺个人认为,“寇总”这次80杆的成绩已经足以为他的水平“正名”了,在俺这种高级菜鸟看来只有两个字:佩服!
从老糊涂事后报道的情况来看,这一场球的背景之特别、架势之夸张、气氛之紧张、执法之严格、结果之影响等,恐怕都不是平时那种以娱乐为主的“业余赛事”所能比拟;“寇总”在这样的环境下竟然还能干出80杆来,得顶住多大的压力?如果没有相当的球技基础和丰富的实战经历,一般人不“崩溃”就算不错了!
记得原来有些发帖子的网友曾评论说,就“寇总”那挥杆姿式,怎么能打出单差点来?俺不由得想起前些日子在俱乐部联赛上见到的春城湖畔那位泰籍华人高手,有兴趣的球友不妨看看新浪网发的照片,那位老兄的挥杆整个一耍杂技,比“寇总”可要雷人多了,总不能因此而断定他老兄72杆的成绩也是“写出来”的吧?
4、“寇总”在规则方面没有什么出格的表现。
纵观老糊涂报道的“正名赛”整个过程,“寇总”涉及到规则的地方应该是有三次:一是关于“当地规则”的确定,二是在沙坑中要求抛球(包括后来的在沙坑中练习击球),三是在球道上违反辨认球的程序。
第一件事“寇总”无可非议,他并非“坚持由同组的球僮来执法”,而是对“当地规则”的来源问题稍稍讨论了一下;估计是“寇总”对“当地规则”这种概念还不大懂,这很正常,我们平时不太明白“当地规则”是怎么回事的大有人在。
第二件事也没什么大惊小怪,最多只能说“寇总”有些“想当然”,规则知识还相对比较欠缺而已,谈不上“在众目睽睽下公然挑战规则”;但话又说回来,业余爱好者中“想当然”理解规则的现象还少么?有人认为长草区试挥杆是不能碰到草的;有人认为球只要是上岸后滚回水中就可以到对面抛球(不管是红桩还是黄桩);有人认为遗失球没有打暂定时罚两杆接着打也可以;有人认为只要宣布了“不可打”就可以把球拿到树林外的球道上罚一杆抛球,等等,随便都可以举出一堆的实例,并不能因为这样一种表现而将“寇总”归于“规则恶人”一列。
第三件事当然是比较典型的违规,但恐怕也不能因此而断定“寇总”平时的行为一定就有多么“恶劣”。实事求是地说,一般业余爱好者中的违规行为实在是太多,但这里面要区分两种情况:一是确实“不懂”,二是“故意”。
当然,“不懂”肯定不能成为违规的理由,所以现在有越来越多的爱好者不断呼吁普及规则知识;“故意”自然是属于“球品”、“人品”问题,不过,看来“寇总”至少是这次没有被人逮到。
俗话说“世界之大、无奇不有”,很多事真是说不清楚。
俺有一位非常熟悉的球友,打球不到一年便经常见“8”,一年多过后更是见“7”也寻常;一开始,颇有一些不服气的球友认为“不可能”,背地里说三道四的难听话也不少;后来渐渐平息了,为何?“刺刀见红”,开出盘口,用银子说话。
不过,俺自己倒很不愿意看到玩高尔夫玩出“火药味”来,“正球风”俺是双手双脚赞成,如果实在要“比高低”,则还是以讲究潇洒为好,不就是个“玩”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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