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7年8月27日4时,前门外劝业场浓烟四起,火光冲天。由于店铺密集,街道狭窄,火势迅速蔓延,震动了北京城。警察厅消防处接到报警后,处长杨开中带着50名铜帽子消防兵,火速赶到火灾现场。现场架起的防火线(警戒线),从西河沿珠宝市一直延伸到廊房头条东巷口。水龙袋由西河沿市场穿过,伸进附近的护城河里。当时,灭火的水源主要依靠护城河水;少部分则取自附近的水井和自来水龙头。几名斧子兵(负责拆毁已不能扑救的房屋以免火势蔓延)身穿水衣,站在三阳金店和天宝金店房上,随时准备拆断火道。经过四五个小时的奋战,大火终于渐渐熄灭了。虽然劝业场内的店铺损失不小,但幸好消防队及时扑救,总算把损失降到了最低。
中国的建筑自古就是砖木结构,最怕失火。因此,防火救火一直受到官府和民间的重视。在近代消防警察出现之前,政府并非消防主力,承担救火工作的往往是民间救火会。
救火会又称水会、水局,一般由城内绅商铺户捐资组建。救火会散布于城区大街小巷,每天有专人巡逻,一旦发现火情,立刻鸣锣报警。北京的救火会最早出现于清道光年间,同治年间逐渐增多。至1886年,已达到15家。1889年1月16日夜,紫禁城内贞度门突然起火,延烧至太和门,全城15家救火会破例被准许进宫灭火。这次救火行动让京师救火会扬名天下,同时也给清政府敲响了警钟:民间救火会虽然表现英勇,但传统的救火工具和简陋的消防制度,已不能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
1902年,急欲推行新政、改变形象的清政府仿照西方,创办了现代警察制度。专业的救火机构也成为警察系统中的一部分,即消防警察队。北京消防队建成后,分为内唧筒队和外唧筒队。内唧筒队主要保护皇宫内院及皇室典仪的消防安全,外唧筒队则负责京师各街道的消防。消防队队员主要是来自警务学堂消防科的毕业生。据《内政年鉴》记载,“初(北京)警务学堂附设消防科,延(请)日(本)人为教习,挑选警员专司训练,毕业后即组成消防队,分驻于内外城扼要地方,遇有火警,即出场施救”。至1909年,京师已有消防中队6个,共计750人。
民国成立后,北京的消防建设进一步加强。1915年,京师警察厅消防处制定了《采用消防士兵规则》、《保存消防器具章程》等规章制度。次年,京师警察厅又在内外城区建了5座配有电话的警钟台(又称望火台)。上世纪30年代,人工操纵的消防唧筒渐渐淡出人们的视野,京师警察厅消防处用上了以内燃机为动力的消防泵浦和泵浦消防汽车。不仅如此,每遇火警,医兵也携带药箱随队出警,随时准备救治伤者。
除了救火,防火检查和宣传工作也是消防队的重要职责。每到天干物燥时节,消防巡警就会上街检查炉火安置及易燃物的储存情况。截至1937年“七七”事变之前,北平消防队共有消防警察258人,消防汽车队2个,已经初具现代消防队的规模。
文/齐静 本版图片由中国消防博物馆、张巍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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