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行业最大的隐忧就是“新医改”(转贴)
(2011-08-04 22:5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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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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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遨游太空
医药行业最大的隐忧就是“新医改”的深入推广与严格执行过程中所产生的单向降低药价、放纵医院所带来的问题。
随着新医改的深入推广,医保资金成为全社会最大的医疗费用支付者(并非最终承担者,投资者必须分清二者的区别),也就进一步增加了新医改的难度和未来发展的复杂性。由于我国的社保制度缺乏过往的积累,因此,在目前的制度下,我们基本都在执行“现收现付”制度。依赖于当前劳动力人口的比例较高的优势,“现收现付”支付得以运作,并在一定的外部支持下有所扩大(新农合是最好的例证)。遗憾的是,根据2010年人口普查所显示的结果,我们可以清楚得知:未来10-15年,我们将面临巨大的老龄化压力,这意味着随着劳动力人口比例的下降,社保将承担更为巨大的支付压力,而且是在社保资金缴纳比例下降的同时提升了支付的压力。结论就是:当前的现收现付制度是难以持续的!这就是我们从现在就开始希望严格控制医疗支付开支的根本原因所在,这也是社会稳定的长远利益需要之所在。
新医改的逻辑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新医改的误区在于:既想保证长期利益(长期支付能力),又不想触动短期利益争端(医院改革)。两头讨好的结果就是:本末倒置地发动全社会共同挤压医药行业,从而全面限制了医药行业的长期发展基础。解决药价虚高的问题在于医院,而不是在于药厂,也不在流通环节。
“安徽模式”作为新医改的典范被全国推广,直到“蜀中制药”事件的发生而被置于风口浪尖之上。虽然,我们可以看到国务院成立了一个由36人组成的咨询小组,似乎透漏出转向的可能,但我认为:这种看法很可能是市场的一厢情愿。未来发生的事情很可能是对目前制度的再一次修补,而且可能是小型的修补而已。期望医疗开支在财政开支所占比例的提高,只能是一种期望而无法成为现实。
新医改由政府全力推广,社保资金管理部门在政府之下,医院被默许地游离在制度之外,那么,剩下来承担社会责任的就只能是药品制造厂商了,这个逻辑与房地产调控是一致的。当然,药厂的处境要比房地产商悲惨得多,因为前者是政府的单向管制对象,而后者至少与地方政府是利益共生体,地位之差别,可谓是天地之差。
如果新医改的内容不出现实质性变化,医药行业所承担的压力是可想而知的。至于发改委所草拟的那些所谓的规划,从来就没有什么实质意义,也只能给市场带来一些“概念”而已。如果投资者认为自己是“短线高手”,或许可以参与一下;如果投资者喜欢医药行业,可以选择一些具有开发能力、药品具有独特性或独创性的公司耐心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