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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哈尔滨地铁集团以运营商未达成地铁1号线一期、二期通信系统回购(租赁)协议为由,于2014年底至今,拒绝运营商对发生故障的5处基站进行工程障碍抢修,导致手机信号无法保证覆盖地铁,用户大规模投诉。该集团要求运营商回购包括公用传输系统、公用无线引入系统、公用电源系统、公用监测告警系统在内的通信系统,并承担财务成本,分摊公用通信设计、监理、建设管理等费用,合计金额5718万元,远超运营商资产核算价格和承受能力。
二、哈尔滨市松北区太阳岛风景区管理局在基站建设中设置附加条件,要求运营商按照指定形式建设基站,并需在具备WIFI信号发射功能的同时,额外承担部分流量费用,一切广告权限均归该局所有。经测算,如按该方案执行,基站数量将由原计划的7个增加至300个,建设成本由700万元增加至3000万元,远超运营商承受能力,导致基站建设停滞,4G信号无法覆盖景区。
三、哈尔滨市道外区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不再续签基站协议为由,拒绝开放道外区政府办公楼基站站址。
四、黑龙江省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以可能破坏外墙装修为由,拒绝对学院教学楼现有基站改造升级。
五、中国地震局工程力学研究所以职工反对为由,拒绝开放基站站址资源。
按照省政府工作要求,现责成上述5家单位立即与建设单位积极对接,推进4G基站建设。省政府企业投诉中心将按照2015年省政府第44次常务会议和第25次专题会议精神,会同省监察厅等部门,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坚决查处破坏电信设施建设、阻碍信息服务业发展的人和事。
黑龙江省政府企业投诉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