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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南:给“断供者”多点人文关怀

(2008-07-31 09:2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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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南

湖南卫视

听我非常道

房地产

断供

财经

金融

分类: ★独家视点★

   断供潮掀起后,断供人面临的不仅仅是财产的损失、信用的污点,还有更多的道德的谴责,甚至被挂上“老赖”的头衔。

   近期,《听我非常道》主持人李南邀请到了知名房地产维权律师秦兵,为“断供人”的权益说话。

   秦兵认为,断供人已经承担了各种财产损失,就不要再道义谴责。他特意纠正,尤其不应该说赖账,因为“赖”字就有道德评述的意义,法律科学说法是“欠账不能还”。

为业主支招:房价降了 找开发商要

  看着房价跌,难道就只能等着资产缩水,或者断供么?当然不是!把房子给银行低价拍卖,不如把房子退给开发商转嫁风险。

  秦兵律师说“买房子这么复杂的合同,一定有漏洞。质量问题、面积问题,产权证的问题、抵押的问题、土地使用证的问题、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问题,都可以成为业主退房维权的理由。”

  但是,秦兵律师也表示,维权从来不是免费的事,既要拿起法律的武器,也要拿起金钱的武器。现在业主集体找开发商打官司,往往大多数人都想搭便车,真立案的时候,都不想立,想看别人打,等别人出律师费、诉讼费,赢了自己跟进,这样的团体肯定是乌合之众,一触即溃。开发商为什么那么团结,正是金钱让开发商的股东们团结起来。

保护借款人的权利

  其实我们大多数人都是借款人。据秦兵律师的统计,2/3的业主都是欠债的人,这2/3里大概又有18%,就1/5的人以后是还不上钱的。其实断供也不全是房价涨的原因,离婚了原来两个人供的房子一个人供不起了,包括疾病、失业都可能导致断供。

  而且,也不应该把欠款人都一棍子打死。秦兵律师把欠钱不还分成三种情况:欠钱不应该还,比如开发商给你的房子有问题。欠钱不能还,那也不是道德问题,只是能力问题。第三种欠了钱、有钱但不还钱的,这才是赖账的范畴。

  所以,借款人的权利也需要保护,秦兵律师说,可以通过制度设计的方式,比如允许个人破产。像有的国家就规定,当你资产低于3万美元,你就属于已经破产了,因为你家庭上还有很多成员,这3万美元最后法院不能执行,因为它要用于你家里的孩子吃饭,衣食住行。不能说你损失了金钱,就不让一个家庭生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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