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强奸犯遇强烈抵抗生殖器折断而亡
被奸女子被判有罪》帖子在网上发布以来,大家感觉不可思议骂声四起,很多人信以为真,给洛阳法院、检察院造成恶劣影响,今日见中国法院网站刊出辟谣帖子,确定是虚假新闻,尤望列位网友多加转载,防止谬种流传以正视听。造谣可耻,应当追究其造谣责任。
洛阳法院、检察院联合声明 http://www.chinacourt.org/html/article/201003/29/401543.shtml
“强奸犯遇强烈抵抗生殖器折断而亡 被奸女子被判有罪”案不存在
作者: 洛阳洛龙
发布时间: 2010-03-29
16:48:08

3月27日,“强奸犯遇强烈抵抗生殖器折断而亡
被奸女子被判有罪”在http://www.yucilife.com/余慈生活网一经出现后被各大网站转载。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洛阳市人民检察院领导对此十分重视,迅速进行了专项调查。就“强奸犯遇强烈抵抗生殖器折断而亡
被奸女子被判有罪”网贴反应的事实真相向广大网民声明如下:
广大网民朋友关注的关于宋某被江某强奸一案,经核实,该案并不存在。我洛龙区人民检察院、洛龙区人民法院从未受理此案,纯属别有用心的人凭空捏造杜撰的案情和细节,是对洛龙区人民检察院、洛龙区人民法院名誉的恶意诋毁和诽谤。我们据此已向公安部门报案,要求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
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检察院
二0一0年三月二十九日
来源: 中国法院网 责任编辑: 边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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