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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教育调查观察之八(原创 长篇连载)

(2007-03-18 09:3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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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原创述评4】严建设陕西黑板

案例一:绑票的女大学生

2004年1月5日,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公安分局站南派出所,接到位于渭南市解放路南段“金剪刀美容美发厅”店主王玉斌的报案,说自己年仅3岁的女儿王悦自己一个人在街道上玩耍时突然失踪,亲朋好友多方寻觅无果,而在当天下午3点,店前小卖部的磁卡电话响了,经接听,里面传出一个女人恶狠狠的声音说:“你女儿现在已经落到我的手上,马上拿3000块钱来赎人,要现钱!不准报警,否则后果自负!”

夫妇二人醒悟过来,知道自己的宝贝女儿已经遭到了绑架,于是连忙报警。民警于是立即赶赴现场进行排查侦缉。当日下午6点,犯罪嫌疑人约王玉斌到渭南国贸大厦门前一手交钱一手交人。王玉斌在民警精心布置下到了渭南国贸大厦,但是6点过去了,没动静,7点过去了仍没动静。在焦急的等待中,王玉斌又接到那个陌生女人的电话,指令他把3000块钱搁到烟盒里,扔进一个指定的垃圾筒马上离开就放人。

在这期间,绑架者变换方式使用十八次IC电话,六次手机,一共拨打了二十四次电话勒索赎金。

民警指示王玉斌将计就计,并在接头地点进行了周密布控,就当王玉斌夫妇二人把装有3000块钱的烟盒扔进垃圾筒时,扭脸一看,突然发现就在他们附近,距离他们不到五十步的地方,他们心爱的宝贝女儿被抱在一个年轻的女大学生怀里,而那个女大学生正若无其事的在附近游荡。

被民警抓获的女大学生名字叫董阿瑞,是渭南某大学大四的学生。据坦白,说自己是2000级的本科大学生,在2003年春天,用家里汇来的1500元钱生活费买了一部手机,自己坐了车进城去逛,等下了车一摸,新买的手机居然不见了。原来是在公交车上被贼娃子偷走。2004年1月5日上午11点,她经过渭南市解放路南段“金剪刀美容美发厅”附近时,看到一个年仅3岁的幼女独自在玩耍,便企图绑架该女以弥补自己的损失,就利用一张贺卡当诱饵,说:“小朋友,阿姨带你去广场那边玩好不好?”诱骗小王悦离开了渭南市解放路南段的“金剪刀美容美发厅”。轻而易举的成功令她兴奋不已,到了下午3点以后,就利用渭南市十多部磁卡电话给孩子的父亲王玉斌打电话进行敲诈。

蹲在渭南市看守所的董阿瑞根本不明白自己犯了绑架罪,已经触犯了法律。等待自己的将是法律的严惩,自己最宝贵的青春年华将葬送在高墙铁窗内。竟戴着手铐一脸无辜懵懵懂懂地问办案民警:“叔叔,我知道自己错了,也已经承认错误了。现在天快黑了,我回学校太晚了影响不好,害怕同学说闲话,你们看啥时候能放我回家?”

2004年5月18日,由渭南市临渭区法院院长田旭东担任审判长,由渭南市临渭区法院副院长李振英、渭南市临渭区法院刑厅厅长王振民担任审判员,由渭南市临渭区检察院检查长吕银旭、检察员祝润安、赵蓉进行厅审,另外还有十几个渭南市临渭区人大、政协代表和董阿瑞达到年迈的父亲、亲戚以及董阿瑞的四十多名同学进行了旁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董阿瑞以绑架罪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并处3000元罚金。

当董阿瑞穿着红蓝间色的囚服,戴着亮晶晶的镀铬手铐哭泣着走进高墙铁窗时,等待她的是漫长的十年有期徒刑。而她最美妙的青春年华也将在高墙铁窗内度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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