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近阆中贡院(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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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阆中贡院“弥封所”
北宋始,实行试卷糊名。清沿明制,贡院外帘设弥封所,负责把所有试卷上写有考生姓名、履历的前页折叠起来封好,糊名,连同所备誊录用卷编上相同红号,弥缝处加盖印信。待录取后,再对照红号折去看姓名,然后核对,张榜公布。
(照片)阆中贡院“提调厅”
贡院考区设提调官,负责考场的组织管理工作,主管调遣吏役,处理事务,为考场高级官员之一。各省初由主管行政钱粮的布政使担任,副提调在道员中选派。雍正七年(1729)始,改派道员担任,后又规定重要事务仍由布政使与道员一同办理。内帘也设提调官,负责内帘吏役调派和事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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