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各类媒体报道,上周五,青年诗人吾同树在位于(广东)东莞的家中自缢身亡。4天前,他刚被东莞一家报社录用。诗友们在悼文中提到,吾同树生前觉得生活压力大并且感到厌倦,而吾同树在生前的一篇文中也写到,他面临着极大的房贷压力。
死者仅有29岁,还未到而立之年,当属夭折。
这些年来,类似这样的诗人之死的新闻确实不少。
我的第一反应是,怎么“诗人”都喜欢死亡,并且死亡的方式又是不俗。是不是这种自杀的方式与所谓的诗有某种特质的联系。
这是一个于文字越来越搞不明白的世界。特别是诗歌,简直不知道是在胡扯些什么。诗歌本身是美好的,是对美好生活的歌颂,是对人生的深思,是歌唱真善美,鞭挞假丑恶。可是在某些“诗人”的笔下,文字成了他们任意把玩的妓女,晦涩难懂、故作高深、扭曲人性,给读者的不是激励、振奋,而是颓废、消沉。
于我看来,如今不少写诗的人如同某些搞行为艺术的人一样,不可理喻,神经质、神经兮兮的。好象是写诗、当诗人都得搞成胡子拉碴、神经兮兮,这样才是有才才是艺术。其实这已不是艺术,这是对艺术的最大亵渎。这样的人也叫诗人的话,简直是对几千年历史汉字的侮辱。
动不动以自杀谢世,这样的人能写出流传千古、振奋精神的诗作?还能叫诗人?简直是天大的笑话。
但愿我们的文艺界也好,新闻媒体也罢,不要轻易地把“诗人”的桂冠随便戴在某些人的头上,如此的话,桂冠便是狗屎,已没有多少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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