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国家的教会机关,不论是犹太教的,基督教的或是土耳其教会的,在我看来,无非是人所创造出来的,建立的目的是在于恐吓和奴役人类,并且借此来垄断权力和利益。”
托马斯·潘恩是十八世纪的激进民主主义者和坚定的反封建战士。他先参加北美独立战争,后来又参加了法国大革命,并且为捍卫这场革命的原则同欧洲的反动思想作过坚决的斗争。代表潘恩的光辉思想的著作中,有《常识》、《林中居民的信札》、《人权论》和《理性时代》等。商务印书馆把它们编为《潘恩选集》,已经出版,而且还把这个《选集》列入了《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丛书》第二辑。
1737年,潘恩出生于英国一个贫苦的家庭,由于他的激进的政治见解而遭到了官方的迫害,1774年移居北美,不久就投入了那里的反英独立运动。1776年1月,潘恩发表了第一篇政论《常识》,猛烈抨击了英国的封建政体和对北美实行的暴虐统治。他大声疾呼:北美人民要诉诸武力来争取独立,建立共和政体。《常识》成了北美人民争取独立自由的重要思想武器。出版后几个月里,这本仅有50页的小册子出售达50万册。当时有个苏格兰教士威廉·史密斯,在《费城报》上用信札形式发表文章,攻击《常识》所宣传的思想,为英政府进行辩护。潘恩则以“林中居民”为笔名,也用信札形式在报纸上连续发表评论,予以还击。《林中居民的信札》就是他的4篇论战文章的总题。
美国独立后,潘恩于1787年回到欧洲,奔走于英法两国,曾获得法兰西荣誉公民资格,并被选入国民议会。1791至1792年间,潘恩为驳斥埃德蒙·柏克在《法国革命感想录》一书中对法国大革命的攻击和诬蔑而写了《人权论》,严厉谴责了封建专制的等级制和体现这个制度的君主政体。他认为:被压迫者有权利用暴力革命来反对暴力统治;没有革命的震荡,人类就永远不能沿着进步的道路发展。《人权论》批判了封建君主制,宣扬了代议制的共和制。
潘恩认为,社会所有的问题和矛盾,重税、压迫和战争等等,其症结不在社会秩序本身,而在政府。由于“政府的体制出了毛病”,才造成了暴乱和骚动,因为“政府不是使社会团结,而是使社会分裂;它剥夺了社会的自然凝聚力,引起了本来不会有的不满与混乱”。他断言:“政府决不总是维持社会秩序的原因与手段,倒往往是破坏社会秩序的罪魁祸首。”(注:《潘恩选集》,231~232页。)因此,需要变革的不是社会秩序,而是政府。
潘恩对社会秩序的肯定突出表现在他的财产观之中。在他看来,维护既定的产权关系和革命的目标并不矛盾,革命并不需要财产的剥夺和瓜分,“瓜分财产的念头”“从没有进入过人民大众的头脑”。(注:《潘恩选集》,97页。)基于人性的平等和社会的不公正,革命应当实现平等,但平等只限于政治自由和民主,每个人在政治决策过程中发挥积极作用,并通过这一途径来实现机会的平等,让勤奋进取的个人在一种竞争性的个人社会中脱颖而出,谋取利益。潘恩认为,平等并不是平权或平均财产,“有一点很明确,财产从来就是不平等的”。
潘恩的理性革命或改革的目标是有限的,他要的是政治革命而不是社会革命,是政府或政体的革命或改革。他把政体的合理、进步与否看作一切政治和社会问题的症结。在自由、平等的理性原则观照下,任何形式的君主制、贵族制都是过去那个封建时代陈腐、落后、反动的残余,必须加以彻底清理和根除。和伯克一致,潘恩政治革命或改革的终极目标是自由,诚如他本人所言,《人权论》的宗旨是“捍卫自由原则”。(注:《潘恩选集》,109页。)
潘恩的著作对于我们了解和研究资产阶级革命时期的思想和历史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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