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体育,谁来维护观众的尊严
(2014-12-08 05:2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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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侯向锋cbawcba |
分类: 球赛评论 |
职业体育,谁来维护观众的尊严(急着回家做饭或和情人约会者可以直接看后面红字,上厕所无聊或正纠结跳楼与否的发呆者可逐字对在下进行批判。)
最近一段时期,不论是CBA还是WCBA,令人头疼之事、愤慨之事、不解之事层出不穷:佛山俱乐部赞助商为了维护自己的品牌形象和权益向篮协提出申诉;京疆之战火药味四起;队员飞腿上篮动作全国热议;女篮晋苏之战现场骚乱......今晚,又加了一个阿巴斯故意肘击宋康明的暴力事件。借用近期篮球界比较fashion的一个词来说,那就是“尊严”。究其原因,每一个事件的发生,都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尊严”!
俗话说,胜败乃兵家常事。在联赛制的职业体育联盟赛季中,大家出来混江湖,我认为没有哪一支球队是输不起的。竞技体育就是和平时期不带刀枪的战争,通过某种大家共同认可的方式来决出胜负的战争。竞技体育之所以为人们所追捧,除了它自身的精彩程度、表演成分和胜负的不确定性之外,个人认为它还是一种回归和刺激人类原始本性的一种形式,那就是肢体的对抗和冲撞,以及人与生俱来的荣辱感。因此,竞技体育,尤其是对抗性项目的职业化推广在全世界都非常成功。既然没有哪一支球队是输不起的,那为什么还会发生这么多事情呢?我想,那就是“尊严”受到了侵犯。
百度百科中有对“尊严”一词的解释:尊严是指人和具有人性特征的事物,拥有应有的权利,并且这些权利被其他人和具有人性特征的事物所尊重。简而言之,尊严就是权利和人格被尊重。
佛山俱乐部的赞助商为什么要申诉?那就是因为自己的“尊严”受到了侵犯。我可以承认技不如人,我也可以承认打不过你,但是既然联赛为大家提供了过招的机会,那么我被你打怕也不能被吓怕。结果在过招的时候发现,其实我并不是没有机会战胜你的。但是在过招的过程中有一些因素使得佛山心理失衡,不能够接受因此而导致的结果。打不过我认输,但是明明有机会打赢你,却被输了,首先我赞助商面子上下不来,其次心里的坎过不去。“明明我能赢,却让我输了。”这就是尊严受损。
京疆之战缘何火药味浓烈?你也是打篮球的,我也是打篮球的,为什么我就必须怕你?就因为你是大腕儿我就要认怂吗?这也是一种自我尊严的捍卫,因此身体接触发展为斗气,斗气发展为斗狠,最后大家斗在了一起。但是这也存在一个球员修养的问题,对抗性项目没有点磕磕绊绊的还有什么观赏性?因此,裁判有他的尺度,他认为球员之间正常的冲撞和小动作是为了使比赛更激烈,在他响哨的时候,那就是逾越了那条线,球员可以逐渐放大尺度去试探,也要在触到上线之后懂得收敛。在这个方面,不论主队还是客队,队员和裁判也是要相互配合的。
马布里脚踹韩德君,也是尊严问题。你个子矮,我个子高;你是球星,我也不是怂包。可是你上篮踹了我,还要判我犯规,这就等于判定我败了你赢了,证明不如你了。可我咽不下这口气,因此才会大动干戈。其实在很多高水平比赛中,都有一些运动员掌握着一些比赛“技巧”,俗称花招。在NBA里面就有很多成名的巨星在运用这些花招:斯托克顿的铁膝、奥尼尔和卡尔马龙的铁肘、底特律活塞在遏制乔丹是大尺度的防守动作等等,这些动作充分利用了规则,让裁判难以判断它到底是伤害性的?还是自我保护性的?在规则的缝隙间游走,这也是在最高级别水平比赛里经常会出现的。作为裁判抓得准与不准,该不该抓,有时因为角度问题确实很难在瞬间把握。运动员与运动员之间要相互揣摩,了解对手的习惯性动作,惯用的进攻得分方式、惯用的防守技巧、包括对方被称为花招的“坏动作”,进而主动寻找对付他的办法,这也是高水平运动员应该具备的素养。
女篮晋苏之战,裁判认为俱乐部质疑判罚的行为和观众骚乱的行为损害了自己的形象,侵犯了自己的尊严,为了维护自己的尊严,根据规则精神12秒内宣判山西队两次技术犯规,并在赛后发布千言声明以正视听。山西俱乐部为了捍卫自己和本方球迷的“尊严”,也发布公开信澄清事实与其据理力争。人非圣贤,孰能无过?裁判也是人,不是机器,他们执法会有错漏,他们也会有委屈。每一个裁判都希望比赛能够顺顺利利打完,发生任何节外生枝的事对他们也不好。但是俱乐部投入巨大,有一些不满也是可以理解的
今晚山西与青岛一战,阿巴斯在对方防守人一再的小动作干扰下,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你宋康明算个什么东西?居然敢对我如此频下黑手?没人管是吧?你以为我怕你是吧?让你知道知道马王爷到底有几只眼!于是一记凌空铁肘将宋康明打倒在地,这也是一种“捍卫”自我尊严的方式。但是,这种方式过了,它已经超出了篮球比赛对抗的范围。宋康明的小动作不对,但是你可以象可兰白克防守马布里一样,采用你自己的方式去应对,说到底那还是在打球,但绝不是那么直接的搏击动作,况且任何的搏击规则都不允许攻击后脑。幸亏宋康明挨了那一下没什么事儿,万一出个意外,后果不堪设想。
为了“尊严”,赞助商不让了,球员不让了,裁判不让了,俱乐部也不让了......大家各自“捍卫”各自的尊严,各自施展各自的武功,为讨回公道,为挽回颜面,为了“尊严”!可是,观众到底招谁惹谁了?球迷招谁惹谁了?他们作为职业体育的支撑,他们作为职业体育背后的“市场”,谁能告诉我他们招谁惹谁了?让他们花上钱,受上气,还要挨上骂......他们到底招谁惹谁了?他们的动机很单纯,那就是花钱去看比赛,去支持自己支持的球队,为他们呐喊助威,享受一种成就感亦或是伤感。我花钱就是来看比赛,你们非要表演一些比赛之外的东西来给我看:什么法官渎职啦、什么球员对骂啦、什么飞身无影脚啦、什么错判漏判啦、什么独门暗器啦、什么大力金刚肘啦......这算是物超所值吗?看上这些乌七八糟的东西,被强加的胜负,甚至还要被批、被骂,他们的荣辱感谁来捍卫?他们的尊严谁来捍卫?没有了球迷,没有了观众,没有了市场,还搞什么职业体育?
有人说了,职业体育中球员是主体;有人说统领战队的教练是主体;有人说管理球队的俱乐部是主体;有人说主办联赛的篮协是主体......其实所有人都错了,职业体育的主体应该是观众,是球迷!假如没人看球,还搞毛的职业体育?假如没人看球,赞助商疯了给你出钱?假如没人看球,运动员教练员回体工队挣你的死工资去吧!好在从来没有人说裁判是比赛的主体,也从来没人承认裁判是比赛的主体,上上下下一直都在说裁判是为比赛服务的云云。为比赛服什么务啊?职业体育中任何元素都应该是为观众服务的好不好?!假如没人看球,我们的裁判还不是呆在小学里面教跳绳儿、在大学里面啃书本儿、在办公室里喝茶水儿?职业体育中一切的一切都是为了交代观众,观众就是职业体育的上帝,一切要尽力让上帝满意。裁判不是为比赛服务的,更不是为比赛的输赢服务的,而是为球迷和观众服务的。所谓的主场哨实质上不是主观上要给主队便宜,而是给主场球迷心理安慰,如果令主队有所受益完全是沾观众的光。但主场哨可不是一味袒护主队,比赛中难免有一些不好判断的情况,拿捏不准的判罚,在这样的情形下,可以在比例上给主队51%,给客队49%,这一点点的优势就是主场哨了。可不是背离原则、违背规则,更有甚者有意或是无意伤害了主场观众的感情,那就是对观众“尊严”的践踏。观众花钱是来休闲和开心的,所有为观众制造的愤怒和失望情绪都是职业体育这个“产品”的不合格。
职业体育中,每一个运动员都是一个零件,每一个教练员都是一个组装工,每一个俱乐部都是一个厂家,而篮协负责的是产品销售,比赛就是产品。比赛的真实与否,产品质量是好是坏,裁判员确实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裁判员恪尽职守,心无旁骛,就不会出现30秒内4次重大失误,就不会有佛山赞助商申诉事件;发现比赛中出现的不良征兆,早作判罚,就不会有京疆球员冲突;正确判断队员的动作和意图,“飞腿”事件就不会一再出现;凝神静气,专注比赛,就不会出现敏感判断和紧张造成的错漏判,何以招致主场观众的谩骂和抛物撒气;果敢睿智,抓住第一动作,哪怕是再大的“腕儿”也不至“利肘出鞘”。
裁判不是比赛的主体,但裁判的角色是非常重要的。有人说裁判是比赛“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我认为是必不可少的。无规矩不成方圆,任何游戏都有它的规则,而裁判就是比赛中可视化的规和矩。观众和球队都要理解裁判工作,因为做裁判真的很难很难!做篮球裁判首先要有坚实的理论知识做基础,没有任何一项体育运动的规则比篮球更繁琐、更细致;其次要有对规则精神的理解做框架,规则是死的,人是活的,为了比赛的观赏性和连续性,很多的判罚是可以忽略的,要做好这一点,这个度很难把握,也很容易被误解;第三要有对现场状况的准确判断,一哨定音,这是对裁判员最大的考验,在那一瞬间,他们要把眼睛所看到的现象和脑中记忆的规则以及现实发生的情形相结合做出判与不判,罚与不罚的决定,人非圣贤,出现失误是难免的;除此之外,对一些场上情况的判断需要丰富的经验作支撑,经历不同,可能判罚的“度”也不同;还有重要的一点,就是做裁判一定要有一颗强大的内心,来支撑他面对难以避免的错误的判罚。2012年我之所以在国家级裁判考试前一天决定放弃,就是因为我没有一颗强大的内心,因此我自知做不了一个好裁判。所以,作为球队和观众,对裁判的工作一定要体谅。
我自己也学习和做过很多年的裁判,在我的裁判学习和实践的那些年,有老裁判不断地告诉教育我:任何一场比赛出现队员打架或者观众闹事的情况,临场裁判都难辞其咎。告诉我这句话的,包括了穿着拖鞋溜达在水泥球场的三级裁判到西服革履享誉国内的业界大亨,因此,所有有争议的比赛裁判员首先要自省吾身。诚然,事情的发生是有多方面因素构成的,但是勇于承担自己的责任总不是坏事,至少是一种勇于担当的态度。找一大堆理由为自己开脱,极力澄清,推卸责任,终归不是磊落的做法。联赛规定,球员和教练不允许评判裁判的工作,在下认为裁判也不应该去评价和指责球迷。还是那句话,没有那些观众和球迷,哥们儿姐们儿们还不是呆在小学里面教跳绳儿、在大学里面啃书本儿、在办公室里喝茶水儿?
最后再补充一句:体育要向暴力说“不!”在篮球场上,任何人都希望获利,不论进攻方还是防守方,任何人都会采用一定的手段,有的高明、有的拙劣,但不论是何种手段,裁判员都应该极力去发现,才可以避免动作升级。尽管女篮晋苏之战的裁判在其声明中对引发球迷骚乱和造成球队不满的原因只字未提,但是毋庸置疑,时情时景下,那两个技术犯规判得还是有理有据非常果断的!再说今晚的那一肘,于情来说宋康明伤得不重;于理来说阿巴斯出肘有因;但是于规则来说当夺权也不为过。净化赛场,对伤人动作和超出了运动本身的暴力动作绝不应姑息。作为运动员也要有过硬的心理素质来应对比赛中的各种挑衅,否则受损失的不仅仅是自己,还会殃及球队乃至伤及球迷。当年世界杯决赛上齐达内的那一头便是前车之鉴。而当年我国东北某地高中篮球运动员因为球场上的事招致杀身之祸更是血的教训。这些例子都告诉我们暴力应该远离体育。
这篇文章,旨不在声讨谁,也不在指责谁。谁都有尊严,谁都有错有对。千万不要因为自己是个品牌、是个明星、是个腕儿就受不了委屈。尊严人人都有,在职业体育中得名获利的人们,千万不要忘记,真正需要捍卫的是观众的尊严!这篇长文话很糙,大家可以用批判的眼光选择性地去看,比喻有不当之处敬请海涵。这篇文章的目的是想告诉大家,想要营造一个良好的竞赛环境,想要打造一个成功的联赛,所有人都需要成长:球员需要成长,要善于解读比赛中的一切,善用规则、善用裁判尺度;教练需要成长,不要一味抱怨裁判,而是要码好手中的牌,尽其所用;俱乐部需要成长,理解管理方,体谅执法方,协调球迷方。裁判需要成长,多研讨、多交流、给哨准、对危险动作判得狠,尤其是年轻裁判,多学习、多请教,在我观看的很多场比赛中,不少老裁判都是为了保护新人而被年轻裁判拖下水的;媒体需要成长,摈弃地域观念,体育无国界、篮球无疆界,客观评判事实,评判不了的就客观陈述。没有亲眼见到的谨慎下笔,盲目地主观攻击和对反面事物的夸大都会损害整个联赛的形象,归根结底也是自毁饭碗;观众需要成长,不要用敌视的眼光看待对手,更不能戴着有色眼镜看裁判,在篮球里面,不分比赛级别,从工作性质来讲,最难的就是裁判。他们既要吹规则,确保比赛的公平,又要吹精神,保证比赛的连续性,还要吹尺度,让观众看得好看。所以,观众要做真球迷,也需要学习和了解一些规则,这样才能保证观看比赛的客观性。但是,这一点太难了,观众的组成良莠不齐、形形色色,对篮球的理解各有不同,对主队爱的方式也不一样,因此,他们作为上帝,各方也要多多理解和体谅。但是有一点,对于不能克制自己、寻衅滋事的害群之马,一定要严抓,他们痛快了自己,却危害了他人的人身安全,也损坏了一方球迷的声誉。对于这种人,第一次可以警告,或者依法处置教育,第二次直接进入黑名单不允许进入赛场。最后,我自己也要检讨,看待问题片面,主题不明确,思路不清晰,逻辑混乱,还冒充大尾巴狼。
熬夜码字,昏头措辞。如果侵犯了您的“尊严”,晚辈不敬之处,望请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