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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语用标记等效原则

(2007-01-26 16:36:56)
分类: 鄂冶猴哥其人其文
浅论语用标记等效原则*

(发表于《山东外语教学》2005年第1期,表格上传时有变异,抱歉。)
侯国金

摘要:本文立足于传统的标记理论和奈达的‘等效原则’,提出“语用标记等效原则”(12条次则)。先介绍了“标记性”,再进入“语用标记”,最后阐述该原则,并举例说明它在翻译中的操作性和潜在价值。
关键词:等效;语用标记;原则;翻译
Pragmatic-Markedness Equivalence Principle
Abstract: In light of traditional markedness theory and Nida’s Equivalence Translation, this thesis of mine formulates the Pragmatic-Markedness Equivalence Principle (which has 12 maxims). It begins with the discussion of markedness, followed by pragmatic markedness. The most important part is formulation and exemplification of how the principle works in and for translation.
Key words: equivalence; pragmatic markedness; principle; translation


1 语用标记
1.1 标记性
我们(侯国金 2005)浅论了标记性。人们认知世界万物的概念化、范畴化、抽象化都要得益于他们对之进行本能的、语感的、文化传播的无标记-标记的区分。常见的、常用的、一般的、人们先了解的、期待的事物和表达它们的词语手段就是“无标记式”(unmarked term,缩写为U),而罕见的、罕用的、特殊的、人们以无标记项为参照认知的、意外的事物和相应的表达方式,就是“标记式”(marked term,缩写为M)。这种对称论本质是定性的而非定量的,是模糊的而非清晰的,是相对对称的而非绝对对称的。
请看[t]/[d], [k]/[g], [i]/[i:], [u]/[u:]等语音组合,每对的首项是无标记式,后项则为标记式。再请看无标记与标记对称的词语:he/she, host/hostess, long/short, good/bad, lion/lioness, man/woman。一个人在语音、措辞、句式等方面选择标记式一般是有理据的,否则他就有更多的理由使用无标记式。词类的使用(如代词one在下文是用he,she,he or she,还是they来回指的问题),句式的使用(如一致式还是语法隐喻(式)),等等,都有无标记和标记之别。
物质世界和意义(世界)都有层级性,而且标记与否只是一个感觉问题和程度问题。我们把he/his/him当作“无标记式”,但是一个常说she/her的人要么有强烈的“标记意识”(markedness awareness),可能把大众的“标记式”当作自己的“无标记式”(这一点可以解释个人的口头禅)。标记性有强弱之分,如上面说到的代词one下文用什么来回指呢?用he是无标记式,用其他是标记式,而she的标记性弱于he or she,后者又弱于they。标记价值可以分别标为“U, Mˉ, M+, M++”,依次为‘无标记、弱标记、中标记、强标记’。
1.2 语用标记
我们认为,语用学是研究话语在实际语境里如何生成和理解语义的学科。在语用系统里,处于“默认值”(default value)语用状态的可称为“语用无标记式”(或“无标记语用式”),否则就是“语用标记式”(或“标记语用式”,下文“标记”都指“语用标记”)。(同上)例如,中国人晚上招待客人时一般以留宿为语用无标记式(有“留骑主人心”的诗句为证),让客人回家或住旅社是语用标记式。这一点在英美一般是相反的。熟悉英汉文化的这一点(语用无标记式和标记式的差别)是用汉语或英语与中国人或英美人进行成功交际的前提。
人们使用语言是为了认知世界从而改造世界。具体来说,甲对乙说一句话是自己认知世界和影响对方认知的一种方法和过程,换言之,话语是表达说话人意向性(intentionality)的手段。因此,受话人对任何一句话语都要做到推理——推导其显义和含义,对标记性强的话语推理所费“心力”(processing effort)就比对标记性弱或无标记性话语的推理心力要大。
甲对乙说话是为了实现某一语言功能,如信息功能(即陈述,提供信息)、询问功能(问问题以了解情况)、指令功能(请求或命令乙为自己效劳)、抒情功能(如表达强烈的喜怒哀乐)、行事功能(如发誓、道歉、命名、宣告——其他功能都是某种意义的“行事”)等。那么,乙的任务就是要对话语进行“解码”(推理、理解、翻译等)。他要自问以下问题:“他说什么了?”“什么时候说的?”“什么地点说的?”“对谁说的?”“发音、措辞、句式等方面有无标记?”“为什么用标记性手法?”“标记程度如何?”“为什么要选择这个标记程度?”“其显义和含义(一般含义和特殊含义)是什么?”“我该如何应对?”当然,这些推导是“关联”的推理。
Sperber和Wilson (2001)的关联论虽然没有谈及标记性,但是也有一定的解释力。假如我的月薪是1797.32元。我与你是阔别的老同学,在一次研讨会上巧遇。说起工资,你问我月薪多少。我十有八九说,“1800元。”我知道,你也知道,我知道你知道,你知道我知道,这个整数是最关联的答案,是默认值,是无标记应答(U,理据:尽量准确而不提供不相关信息)。你对它的推理所费心力很小。假如我说,“1797元。”这不是整数,但是略去了小数点后面的数,是高出默认值/无标记式的弱标记式(Mˉ,理据:是多少就说多少,小数点后的数字因为经济原则和不甚关联而省略),你对它付出的心力就要稍大些。因此你心里或许在问,“他为什么这么具体呢?”假如我回答的是,“将近2000元。”对我是中标记式(M+,理据:吹牛,爱面子,整数很省事,且该整数比1800更经济),但是,除非与我进行语义洽商,否则你把它当作无标记式理解(U,理据:2000是很可能的薪金,再说,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这样一来可能发生误会。假如我的应对是“1797.32元。”那么这就是强标记式(M++,理据:打趣、调侃、幽默)。你由于推理遇到“堵车”可能要问“干吗那么精确?”从而协商我的确切意思或用意。
在一定(默认值)的共同认知环境中,甲乙双方就某共同感兴趣的事进行交际,乙对甲的话语的理解一般要经过上述解读,推导出话语的显义和/或含义,他在“默认值”共同认知环境中为解读话语付出的是“默认值心力”即双方(有时甚至连同我们旁听者)期待的程度。设定该推理步骤的心力(X)为默认值N,话语就是无标记式,生成与解读就容易。X若约等于N,话语就是弱标记式,生成与解读较容易。X若略大/小于N,话语就是中标记式,生成与解读难度适中。X若远大/小于N,话语就是强标记式,生成与解读较难。另外还有“标记密集度”(Markedness Density)问题。标记项较多时,其语义的生成与理解需要更大的心力投入。(同上)

2 翻译中的“语用标记等效原则”
2.1 等效翻译
许多语言学理论都能用之于语言交际实践,包括翻译这一“宇宙间最复杂的活动”(Richards 1953,转引自Nida 1999:1)。美国语言学家和翻译理论家奈达,根据自己的通讯工程学和人类学知识,尤其是对《圣经》翻译的指导工作和实践以及对语言学研究,提出的“动态等效”(dynamic equivalence),从60年代至今对翻译界产生了革命性的影响。为了避免对字眼的误解,奈达后来(1999)把“新概念”即“动态等效”更名为“功能等效”(Functional Equivalence)。“等效”不等于“等同/等值/相同”,不是数学意义的精确的“等于还是不等于,大于还是小于”,而是一个模糊的近似值(proximity),即译文对译文读者产生的效果,与原文对原文读者产生的效果(功能或目的)尽可能相近。(Nida 1999:117)
我国翻译界素来推崇严复的“信、达、雅”。虽然后来把它简化为“忠实、通顺”,基本主张却没变。傅雷的“神似”和钱钟书的“化境”在我国翻译界也很有影响。前者的主张与奈达的“等效”是一致的,即不在乎字词句形式的相似,而在意于意义或精神的相似(Nida 1999:140; Nida & Taber 1969——见申雨平 2002:749,755,757),是(形式上的基本对等和)“比较完整的达意单位(一般指句或是更大的单位)的对等”(金隄 2000:103;金老书中的“等效”和“对等”是近义词)。后者的“化”与奈达的“自然”(naturalness/natural equivalent, Nida & Taber 1969——见申雨平 2002:756)是同一思想。至于“同化/归化”(domestication)和“异化”(foreignization),也在奈达等效翻译的理论范畴之列。前者自不用说;关于后者,奈达十分反对“翻译腔”(translationese),即形式上死守原文样式,内容上却完全走样(同上 2002:757)。后者实际是继承了奈达的“翻译得好的《圣经》不能是‘文化翻译’,而是‘语言翻译’”(同上 2002:756-7)。
2.2 语用标记等效原则
笔译首先是译者通过作品与作者交际,然后是译者与译文读者的交际。在读原著时,译者是被动的交际,相当于“不插嘴的听众”。在这一阶段中,最难的是解读文本的意义。翻译是从理解文本开始的,“理解就是翻译”(Steiner语,见申雨平 2002:364)。假如译者完全“神入”于作者创作时的认知环境,他理解作者的话语就较容易,也就是说,文本里不仅无标记项对他容易,而且标记项也不难理解。
我们提出的“语用标记等效原则”的最高标准是:译文完全再现原文的标记性,译文标记项的数目与程度和原文的完全对等,结果是,读者是如何理解的,译文读者就应该如何了解。具体一点,原文若有三个强标记项,译文也应如此。但是,正如奈达对他的“最高标准”的等效所说的那样,我们的这个最高标准也只是一个理想目标。该原则的12条次则如下:
1) 熟悉原文角色(以及作者)的认知环境(认知水平、文化水平、出生、职业、身份、性情、心态、秉性、近况/状况等)。
2) 了解原文的命题意义,并区分概念意义和程序意义(procedural meaning①)。
3) 考虑原文的语音效果、正字法/书写效果,洞察其标记性。
4) 考虑原文措辞(词义和风格)洞察其标记性。
5) 考虑原文句式,洞察其标记性。
6) 考虑原文的语篇结构和连贯效果,洞察其标记性。
7) 考虑原文修辞风格,洞察其标记性。
8) 考虑原文文体风格,洞察其标记性。
9) 对原文做到深入和“神入”的理解。
10)尽量“等效”,即“语用标记”价值上“等效”地再现原文的上述各方面(3-8))。翻译时形式相似第二,意义等效第一。
11)当意义丰富复杂时,以话语意义(utterance meaning②)或说话人意义(speaker meaning)为重。
12)若因语言和文化的差异无法完美移植原文标记性,就要寻找标记性最接近原文的译法。翻译时假如标记性特征出现较大遗漏或损失,就要适度调整:要么以注释说明,要么在上下文的比邻处补救。
以上次则完全适于笔译,也基本上适合口译。次则1要求读懂原文,理顺文本的来龙去脉,对里面的谁、什么、哪里、何时、为什么等问题都了如指掌。谁遇到谁,谁爱谁,谁娶谁,谁恨谁,谁害谁,等等,都要了解得明明白白。不仅是文本的角色的认知环境和他们之间的错综复杂的关系要搞清楚,而且还要了解作者的认知环境。例如,看了一句话,知道是哪个角色何时何地对谁说的,是很有帮助的。有时,当一句话含混或有歧义时,若知道作者的有关情况就可以确定确切的意义。如,“I now know you are a woman!”这句话有丰富和不确定含义,因此,若违背次则1而贸然翻译,可能贻笑大方。
次则2要求读懂原文的命题意义,当然要借助程序意义。例如,一篇介绍使用什么机器的说明书,要想了解每句话说了些什么(即命题意义),抓住全篇的to begin with等是大有裨益的。次则3要求我们以敏锐的眼光注意原文的文字特征以及口头念起来的特点。后者对口译尤为重要。悦耳的话也许不悦目,反之亦然。悦耳悦目的也有。这方面的标记性要捕捉住且准确地再现。例如,诗歌不能译成散文的书写格式,对话不能译成诗评的音响效果。
次则4要求我们考虑原文措辞(词义和风格)。英语近义词十分丰富,它们都有语域和文体的差异,换言之,所出现的题材和体裁不尽相同,其间的标记性是十分敏感的问题。例如,原文用commence而非start,用promenade而非walk,那么翻译是不能不予以斟酌的。次则5是考虑原文句式。例如,口译时,发言人在庄重的场合偶尔冒出几个短小的句式,或者在闲聊时突然说出复杂的内嵌句,即小句里有若干级别的小句,这些都是标记性句式,翻译时不可不察。
次则6要求重视原文的语篇结构和连贯效果。例如,林肯的著名发言稿虽然只有几段话,但是其语篇结构特色(a. 美国的由来 + 美国的信念;b. 战争的考验 + 烈士墓地的意义 + 烈士的业绩 + 我们的义务 + 团结在神和政府的周围,以及末尾的of…by…for…结构)是读者、听众和翻译者不能不洞察的。次则7说的是考虑原文修辞风格。上例的林肯发言有重复、对仗、排比等等,这些修辞是否鲜活,是否恰当,是否好懂,对当时的听众(以及读者)产生了什么效果,考虑这些问题的结果就是掌握该发言的标记性特征。最后一句的“government of the people, by the people, for the people”,有人译为“民有、民治、民享的政府”就很好地再现了原文的标记特征。再如,双关的翻译素来棘手,不译出双关的标记性几乎等于没译。
次则8说的是文体风格。语篇可能文也可能俗,或是小说体,或是戏剧体。现在还有书信体小说、传记体小说,还有自由诗、自白派诗歌、意向诗、立体诗等等。欣赏也罢,翻译也罢,都要注意原文每章每节乃至每句的文体特征。次则9说要对原文做到深入和“神入”的理解。理解原文就不容易,神入更难。译者应该高标准要求自己。译者作为读者完全投入原作者的创作激情中,同时自动卷入作品里的人物斗争的急流中,说谁就进入谁的角色情景,爱角色之所爱,急角色之所急。这一条要求译者做一个好读者。少数人不认真读就译,这样的“急就章”肯定没有等效地翻译原文的丰富意义和标记价值。
次则10要求各方面尽量达到“语用标记”价值上的“等效”,意义放在第一位。次则11与上一条紧密相关。翻译什么意义呢?以话语意义或说话人意义为重、为主,以字面意义为辅为次。例如,原文“You are a real friend of mine indeed, Bob!”若是反语,译文必须是反语,不然就是南辕北辙。次则11说的在意义反复时要抓住说话人的交际意图(用意、目的、语力、语势、为什么说),而非信息意图(内容、信息、说了什么)。
次则12说若因语言和文化的差异无法完美移植原文标记性,就要寻找标记性最接近原文的译法。请看下表:
语用标记等效对应表
原文
original 理想译文
ideal translation 欠理想译文
fair translation 不理想译文
poor translation 很不理想译文
unacceptable translation
无标记
U 无标记
U 弱标记
Mˉ 中标记
M+ 强标记
M++
强标记
M++ 强标记
M++ 中标记
M+ 弱标记
Mˉ 无标记
U

可以看出,原文若为无标记式,译文最好是无标记式,否则,至少要使译文的语用标记价值相当,即弱标记式,最好不要采用中标记式,杜绝强标记式。相反,原文若为强标记式,译文最好与之匹配,否则就是语用标记价值相差甚远的译文。原文和译文的标记价值不得不悬殊时,要么给予注解,要么在译文的其他处,弥补前一译文的不足。例如,原文这里有一个双关,翻译时无法再现,结果在下文不远处没有双关的地方以双关或其他类似标记程度的修辞格翻译之。不可译论者就是缺乏这种调整手段,只在“字字对等”的尝试中转圈圈以至于一筹莫展从而怀疑等效翻译。

3 语用标记等效原则在翻译中运用
摄影人员的“Say Cheese!”(既然)是语用无标记式,那么汉语译文里也应该是或接近语用无标记式,比较两种译文:1)“说奶酪/说干酪!”2)“笑一笑/说茄子!”1)是形式和字面意义的等效,2)是语用意义(会话功能、说话人意义)的等效。1)在汉语语用系统里是强标记式,汉语文化里任何人都不解其意,因此它与英语原文在语用标记上极不对等。2)在汉语语用系统里也是无标记式,与原文在语用标记价值上完全等效。如果把原文的变体“Say big Cheese!”和“Say small Cheese!”这两个语用标记式(前者为弱标记,后者为强标记)翻译出来,那么正确的译法是在汉语里再现其语用标记特征:“笑一笑,笑/大笑,哈哈笑嘛!”“笑一笑,笑一点/带点微笑!”
再看指示词this和that。它们一般译为“这”和“那”。但是,that比this常见,汉语的“这”比“那”常见。例如,林肯的发言里that出现6次,this出现4次。请看:
1a) this continent——无标记式(身处美国指美洲),译文:我们这个大陆(无标记)/这个大陆(无标记)/美洲大陆(弱标记)/那个大陆(强标记)
1b) that nation——强标记式(指包括自己和在场的人员),译文:我们这个民族(无标记)/这个民族(弱标记)/美国民族(无标记)/美国人民(无标记)/那个民族(强标记)
1c) that war——弱标记式(指该发言上文的刚结束的“内战”),译文:这场战争(无标记)/战争(弱标记)/那场战争(强标记)
1d) that field——中标记式(身处该战场而说that),译文:这个战场(无标记)/战场(弱标记)/那个战场(强标记)
1e) that cause for which …——弱标记式(后面小句限定的、大家熟悉的伟业),译文:(……的)伟大事业(无标记)/(……的)这个伟大事业(弱标记)/(……的)那个伟大事业(中标记)
例1 )的理想或合适译文是英汉语相应表达式的语用标记价值完全或大致等效(即黑体——但注意1b),我们认为原文不太合适,若改进原文就取前一译法,若彻底保值就取后一译法)。不光that等指示词语的翻译有标记性的问题,下例主要则是句式标记性的问题。
2) That, says Lifset, is where nanotechnology plays a role. (Ivan Amato, “Can We Make Garbage Disappear?” Time, November 8, 1999)——弱标记(比较Lifset says …和That is…, Lifset says,都是无标记)
2a) 那,立夫塞特说,就是纳米技术发挥作用的地方。(强标记:主谓分离,且无引号)
2b) 纳米技术在这里正好可以发挥作用了,立夫塞特是这样说的。(中标记:倒装,注意它的长度)
2c) 立夫塞特说,“那就是纳米技术发挥作用的地方了。”(弱标记:注意“那”字)
2d) 立夫塞特说这就是纳米技术发挥作用的地方了。(无标记:自然,“汉化”)
由于原文是弱标记,以上弱标记和无标记的译文都可以说是标记等效的译法,考虑到汉语译文要自然和“汉化”,译文以无标记式即2d)为宜。
再看与礼貌有关的直接和间接言语的标记性及其翻译。假如以下是某人在菜场与邻居的话语。
3a) Lend me 20 dollars.(M+)
3b) Lend me 20 dollars, please.(U)
3c) Lend me 20 dollars please, won’t you?(Mˉ)
3d) Can you lend me 20 dollars?(U)
3e) I wondered if someone happened to have 20 dollars about him and is kind enough to lend me
the sum.(M++)
若单从语言尤其是我国外语学习的过程来看,祈使句(3a)表示请求是“默认值”表达式,当属无标记项,3b)应该是弱标记,3c-d)因为是问句应为中标记,3e)因其陈述句式而属于强标记。但是,若联系社会文化氛围的交际而撇开言语形式,那么礼貌适中者应该是无标记,不礼貌和礼貌过度者为有标记。译文要考虑话语礼貌的有无标记性。若能同时考虑语言形式和礼貌的有无标记性,那就可能产生理想的译文。
3a´) 借我20块。(M+)
3b´) 请借我20块。(U)
3c´) 借我20块,好不?(Mˉ)
3d´) 你借我20块好吗?(U)
3e´) 我在想呀,有没有谁身上带了20块钱而且愿意借给我用用呢?(M++))
这样的译文在语用标记性特征上与原文完好匹配。倘若只注重命题意义(这5句话的命题意义是一样的)而忽略标记性差异,结果是语用标记的不等效(如3a与3e´的搭配)。
语用标记等效原则可以运用于翻译教学、翻译考试和翻译实践。例如,如火如荼的上海市中级和高级口译资格证书考试和北京的相应考试,其笔译和口译都可以遵照上述原则操作。假如按口译来考察例3)的翻译,假设3a)译为3a´),成绩为“优秀”,译为3b´)为“及格+”,译成3c´)或3d´)是“及格ˉ”(也算过关),但是译为3e´)或3d´)肯定是“不及格”。

4 余论
像奈达的“功能等效原则”一样,我们的“语用标记等效原则”也有“规定性”,但是不同的是,我们强调的不是空泛的“效果”或“等效”,而是语用标记价值的近似或等效。尽管“效果”和“等效”这对概念对于原文和译文读者来说不免有点主观、模糊、不定,我们提出的“语用标记”及其“等效”,却是比较客观的,而且,鉴于标记性的层级性(无标记、弱标记、中标记、强标记),“语用标记等效原则”比奈达的“功能等效原则”更具体、更全面、更有操作性。
翻译无定法。我们提出的“语用标记等效(原则)”不是具体的翻译技巧,只是一种宏观翻译理念。这一理念也不是发明,它吸取了国内外翻译理论界和语言学界先辈的传统,尤其是Nida、金隄等人的“动态等效”的“新概念”、Jakobson等人的“标记理论”,以及认知语用学的“关联原则”。由于上述理论都是没有定论、正在发展的理论体系,也由于我们的知识局限,我们的“原则”只是一种理论尝试,许多问题还有待深入探讨。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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