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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性骚扰在古代是什么罪吗

(2007-04-24 00:4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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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好文欣赏
 
看古人如何给性骚扰断案
 

     现代人对“性骚扰”一词都熟得很。电视、报纸时常有

所报道,地不分南北,人不分贵贱,有此癖好者甚多。“食

色,性也”,“人之大欲存也”,孔老夫子明察秋毫,一句

话点明要害。“性骚扰”一词为现代人所发明,但此类行为

却不为现代人所独有。晚清文人陈炽在他的《庸庵笔记》里

就有记载。 
     有一男子在路旁小解,恰好被一妇女撞见。此男子

但不回避,反而大耍流氓,一边继续撒尿,一边笑着用手

着自己的生殖器。彼时女子和现代女子不一样,哪见过这

面,顿时号啕大哭,觉得受了奇耻大辱,回家后就上吊,

了。案子送到了刑部,大多数人认为该男子行为可恶,但

无手足勾引,二无语言调戏,只能拟为“缓决”,也就是

死刑暂缓执行”的意思。现代人看来,这一量刑已相当严重,

但彼时法律与现代法律不同。清代律例规定,凡调戏妇女企

图诱奸而未成,致使被调戏妇女羞愤自尽的,要判处“绞监候”,这是一个死罪,但要在每年的秋审中再作决断——

“杀”还是“不杀”。所以这是个模糊的问题,要由朝廷大

员在会同秋审时决定,可是刑部必须先拿出个意见供会审官

员参考,而这个意见往往能获得通过。那个耍流氓的男子就

死在这个节骨眼上,大多数刑部官员认为判个“死缓”就够

了,可刑部有个司员一口咬定:“调戏虽无言语,勾引甚于

手足”,于是拟为“情实”,也就是应该杀的意思,就这两

个字送了那个小流氓的命。
     没过多久,又出了个类似的案子。一个私塾先生,

上到一半,起身到室外僻静处小解,偶一抬头,却见对

上有一少女倚窗眺望,塾师不禁对那位少女笑了笑,那

女脸色大变,马上关了窗。塾师小解完毕,像没事一样回

课堂。没过多久,就听得外面吵吵嚷嚷,说是对面有一少

上吊身亡。塾师一听,不由得拍桌惊呼:“哎呀!今天错了。

”座下恰好有一学生是少女的弟弟,急回家探视。女儿死得

莫名其妙,父母百思不得其解,一听儿子说起塾师的非常举

动,大为可疑,立马报官。塾师被捉将官里去,问成了“绞

监候”。案子到了刑部,多数司员也拟为死缓,还是上次那

个司员,坚持“虽无实事,其心可诛”,拟为“情实”,又

送掉一条性命。
    其实,与其说那位刑部司员心太狠,倒不如说当时
的法

律太严酷。在现代根本构不成犯罪的行为,在那时却要问成

死罪,法律严酷至此,原因何在?案子发生在晚清,但根子

却在法律传统上。(转天下风云网 .文/带刀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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