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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时代周刊>2006年度人物

(2007-01-22 16:41:19)
分类: 生活中------
 
  上周接受<新民晚报>"夜光杯"版访问,作为<时代周刊>2006年度人物之一.把"感言"摘录如下. 
           "我"是<时代周刊>2006年度人物
                "我"的获奖感言
      这是第一个以如此正式的方式承认大众传播力和影响力的奖项。这是网络的力量,也是传播的力量。我们让这个世界由1.0升级进入2.0,很快你就会和3.0亲密接触了。我们——所有互联网使用者正在改变着这世界的表达方式,进而改变世界。因此,“我”的当选,当之无愧。
 
"我"的关于电视和网络的结合的看法
     互联网改变的当然不仅仅是人的沟通方式,它正在颠覆着传统的传播方式。电视与网络的结合是一种必然。问题的关键是怎样结合?是简单的电视节目电子化吗?还是在电视上开一个名字叫《××博客》的时髦节目?也许网络应该象所有的所谓传统媒体学习,学习如何更了解传播。电视更应该向网络学习,不过绝非简单的口号和复制,要学习的是互联网精神。从传播学的角度看,我认为互联网精神的最大体现就在于它尊重个体的传播权利。所以我鼓吹TV2.0,并且身体力行,将互联网精神做创新的电视呈现,《波士堂》和《上班这点事》就是一个大胆的尝试,它们试图寻找原本属于网络的那种个性的、体验的、互动的、及时的东西,将一种大众传播方式转化为一种个众传播行为,进而演变成一场病毒营销的盛宴。互联网的重要特点是尊重个体的正当传播权。真正适合传播的内容是不会受传播平台的影响的。当《波士堂》成功地在习惯上网而越来越少有时间看电视的人群中迅速建立起良好的口碑的时候,我发现它给予了他们想要的东西。所以,尽管传播渠道不同,但是他们接受了它,因为他们需要它。在互联网时代,我希望每一个电视节目都能尽快成为《时代周刊》眼中的那个“你”,勇立潮头。
 
“我”的2007
  我希望2007年以一个电视媒体人的身份,我会更努力地去了解互联网,发现互联网,更为彻底地实现个体观念从1.0到2.0的升级;希望更多的“你”喜欢看象《波士堂》和《上班这点事》这样的TV2.0节目,不管是在电视上,还是在网上,抑或是别的什么上面;希望2007 的“你”更加快乐、更具价值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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