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贿罪量刑趋势
(2015-09-19 08:4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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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贿重判案例开始出现
司法解释明确了“情节严重”和“情节特别严重”等用语和适用条件明确行贿1万元以上即可追究刑责,100万元以上算“情节特别严重”,要判10年以上。
2013年,广州车管所爆发窝案,广州市人禾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老板黄集洪,先后向8名警察贿送超千万元,包括送了原广州市公安局副局长何靖60万元。黄集洪因行贿罪被判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财产200万元。
依据调研的判决统计,八成被告人被判缓刑或拘役,若牵涉他罪几无缓刑机会。有些被告涉案金额较大,但因被认定是“单位行贿”也获得缓刑处理。统计下来,八成被告人被判缓刑或拘役。
例如,山西煤炭地质某勘查院,严某等单位行贿案。山西煤炭地质某勘查院为了承揽同煤集团某项目,该院三位领导协商后给与同煤集团陈某160万元运作费。山西省大同市矿区人民法院认为,山西煤炭地质某勘查院,严某福等三人构成单位行贿罪;山西煤炭地质某勘查院被判罚金十万元;严某构成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谢某构成构成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王某构成单位行贿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十个月。
有些被告人涉案金额不算大,也主动交代了罪行,有自首情节,却被重判三年乃至五年的刑罚,这主要是行贿人有前科、或牵扯重大安全事故。而如果犯了其他罪行,不论轻重,几乎就再无缓刑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