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律师办理离婚案件需要了解的财产类型

(2011-06-06 17:18:00)
标签:

财经

债权债务

财产约定

财产纠纷

婚前财产

杂谈

 案件当事人咨询内容涉及到财产纠纷时,律师对财产情况可从以下方面了解:

(1)房产情况;

(2)存款情况;

(3)股票、国债等有价证券情况;

(4)家具电器情况;

(5)贵重物品情况;

(6)车辆拥有情况,是否有永久性车位;

(7)公司股权等企业投资权益拥有情况;

(8)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拥有情况;

(9)接受赠与或继承财产的情况;

(10)以第三人名义持有但由夫妻出资的财产情况;

(11)当事人双方婚前财产拥有情况;

(12)其它共同财产(住房公积金等)及个人财产拥有情况;

(13)双方有无婚前或婚内财产约定;

(14)双方有无共同债权债务或个人债权债务。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