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敲诈勒索罪的量刑

(2011-03-07 19:22:24)
标签:

杂谈

    敲诈勒索数额达到1500元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敲诈勒索数额达到15000元的,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有下列情形的,可以增加相应的刑罚量:

    1、法定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敲诈勒索数额每增加450元,可以增加一个月刑期;法定刑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敲诈勒索数额每增加4000元,可以增加一个月至二个月刑期;

    2、每增加一人轻微伤,可以增加一个月至二个月刑期;

    3、每增加一人轻伤,可以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

    4、每再增加一次敲诈勒索,可以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