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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罪的量刑

(2011-02-22 15:25:17)
标签:

有期徒刑

交通肇事罪

起点

事故

确定

杂谈

    交通肇事罪的量刑:死亡一人或重伤三人,负事故主要责任的,在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内确定量刑起点,负事故全部责任的,可以在一年至两年有期徒刑内确定量.

   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无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负事故主要责任的,可以在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内确定量刑起点,负事故全部责任的,可以在一年至两年有期徒刑内确定量刑起点。

   重伤一人,负事故主要责任的,可以在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内确定量刑起点;负事故全部责任的,可以在一年至二年有期徒刑内确定量刑起点。每增加轻伤一人,可以增加一个月至三个月刑期;每再增加重伤一人,可以增加三个月至九个月刑期。

  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可以在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死亡二人或重伤五人,可以在三年至三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负事故全部责任的,可以在三年六个月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死亡六人,负事故同等责任的,可以在三年六个月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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