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当事人在事情发生后一定要尽早咨询律师

(2008-07-03 09:15:29)
标签:

感想

杂谈

                       当事人在事情发生后一定要尽早咨询律师

    前天接手一个刑事案件.案件事不大,但却是在市检察院起诉,市中级法院审理,说明案件如果确定无疑将会判10年以上。

    主要案情介绍:刘某与婚外女友同居在某出租屋,某日晚9时多,发生大火,系点燃汽油燃烧;刘某被烧伤,其女友也被烧伤达90%,构成重伤。于是女方报案到派出所,控告刘某故意伤害。

    我们接受委托后,马上到法院复印案卷,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刘某。认为本案发生时只有刘某与其女友在现场,而没有任何第三人,其女友指控刘某点燃汽油烧导致重伤,而刘某说是其女友自己点燃的;从证据角度讲对刘某不利,只能找间接证据来证明刘某的言行。

    从看守所出来,我们拟寻找5个方面的证人,但遗憾的是由于事情已经过去了9个月(该案是2007年9月13日晚发生的,期间案件被补充侦察2回),当事人家属没有足够的重视,有三个证人根本联系不上。没有证据,将大大降低案件的胜诉把握。

    通过本案希望当事人遇到法律问题,一定要及时咨询律师,及时取证,否则时过境迁,将自己处于不利的地位。

    一般的律师所会免费咨询的。当事人在事情发生后一定要尽早咨询律师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