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律师签到?

(2008-05-08 17:03:34)
标签:

感想

杂谈

                           有感于律师签到?

   人们认为律师是一个很自由的职业,其实自由的背后有很多代价,有很多的不自由。业内人士深有体会,甘苦自知。律师所的发展分分合合,如何发展和管理没有好的成功的模式。一些规模化的大型律师所的管理更像行政机关,例如律师签到。

   我历来是反对律师坐班、签到的;律师行业的特殊性决定了它不能以签到来管理。

   首先,律师如何生存?律师的生存必须有案源,及有案子可做;一个律师如果没有案子,实际上这个律师空有执业证。律师要生存,必须开拓案源;如何开拓案源?要把自己销售出去!坐在办公室能解决这个问题吗?答案是肯定的:不可能。律师必须走向社会,联络亲戚、朋友、同学、战友、老乡。律师应当是社会活动家:参加各种社会活动:法制宣传、公益活动、义务讲课;只有持续不断地拓展各级、各界关系,发展人脉,案源才有可能逐渐增多,一个坐在办公室的律师是永远不会有案源的。

  其次,律师接案后,要做的工作也不是守在办公室能够解决的:立案、调查取证、到法院领取传票、会见被告、开庭等等一系列工作;一个坐在办公室的律师绝不是一个好律师。

   提成制的律师绝对不可能坐班,大型律师所提供底薪的律师的管理不能以签到、坐班来衡量其好坏。

   如何衡量?

  首先,有足够案源的律师所才会聘用薪酬律师。没有足够案源的律师是不会雇佣其他律师的,如果遇到忙碌的时候,可以考虑单项合作,这样成本底,没有其他麻烦。如果律师所没有相当案源,还雇佣新酬律师,我想多数律师所不会这样做。即使有空闲的律师也限于少数,且时间短。

  其次,律师所如果雇佣薪酬律师,不要求该律师具备案源。也就是说律师所案源丰富,律师很忙碌,收入高,这是不需要用签到来管理的;

  第三,雇佣酬律师,条件是案头功底好,人品好,而不是签到、坐班来约束,否则的话,则是管理者的失误。

  律师事务所的管理,没有现成的路可走,也必须走出行政管理的模式,必须有新的思路,必须有配套的措施,必须用人尽其才的方式,必须有相应的责权利;否则形式的签到,没有任何实质意义。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