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重大疾病保险的申请时效是几年?

(2008-01-24 14:37:00)
标签:

财富人生

保险权益

医疗保险

人身保险

保险实务

保险赔偿

重大疾病

分类: 保险赔偿
4bf5994f0200169c.gif新浪网内转载引用注明出处

新浪网外未经作者同意不得转载

重大疾病保险的申请时效是几年?

    重大疾病险的产品按保险金请求权可分为两类,一类有重大疾病保险金请求权,一类有身故保险金和重大疾病保险金请求权。因此,重大疾病保险的申请时效有两个,一个是5年,一个是2年。

    纵观停售的和现售的重大疾病保险产品,主险——可以单独购买的产品,通常含有身故保险金和重大疾病保险金请求权。附加险——只能和主险一起购买的产品,除2004年以前的产品外,一般只有重大疾病保险金请求权。

    人们不禁要问,哪种重大疾病保险权益应该在5年内索赔?哪种重大疾病保险权益应该在2年内索赔?

    为此,笔者谨从索赔期限、保险条款、保险产品等方面,抛砖引玉,以供参考。

 

一、索赔期限

 

    对于保险索赔期限,我国《保险法》第27条明确规定:

    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二年不行使而消灭。

    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五年不行使而消灭。

 

二、保险条款

 

    对于保险索赔期限,重大疾病保险条款通常称为保险金申请时效,例如:

    《平安康泰终身保险(甲) (9906)条款》第九条保险金申请明确约定:“六、受益人对本公司请求给付身故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五年不行使而消灭;“重大疾病”保险金的请求权,自其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二年不行使而消灭。”

    《平安附加鸿祥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B)》3.4保险金申请时效明确约定:“受益人对我们申请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2年不行使而消灭。”

    由此可见,重大疾病身故保险金的索赔期限是5年,重大疾病保险金的请求权期限是2年。凡给付身故保险金的重大疾病保险产品,就有2个申请时效。

 

三、保险产品

 

12年内索赔

《平安附加豁免保险费重大疾病保险(B)》

《平安附加鸿利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平安附加鸿利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B)》

《平安附加鸿盛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平安附加鸿盛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B)》

《平安附加鸿祥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平安附加鸿祥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B)》……

 

2、有2个申请时效

《平安附加定期重大疾病保险》

《平安康泰终身保险(甲) (9906)条款》

《平安康盛终身男性重大疾病保险条款》

《平安康顺终身女性重大疾病保险条款》

《平安康盛终身男性重大疾病保险条款》

《平安康瑞终身重大疾病保险》

 

    综上所述,重大疾病保险产品有两个权益,一个是身故保险金请求权,一个是重大疾病保险金请求权。为了确保您的保险权益,笔者温馨提示:

1、重大疾病主险产品有身故金和重疾金两个权益

  • 重大疾病主险产品的身故金请求权是5年
  • 重大疾病主险产品的重疾金请求权是2年

2、重大疾病附加险产品只有重疾金请求权

  • 重大疾病附加险产品的重疾金请求权是2年

3、2004年前重大疾病附加险产品

  • 重大疾病主险产品的身故金请求权是5年
  • 重大疾病主险产品的重疾金请求权是2年
本原创文章经许可使用者,必须注明作者,且支付稿酬。
擅自侵权者,博主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版权所有孙苏燕 

孙苏燕保险咨询网

参考文献

 

1、《商业医疗险:重大疾病医疗费赔偿

2、《重大疾病险可以多买多赔吗?一

3、《重大疾病险可以多买多赔吗?二

4、《重大疾病要在定点医院确诊吗?

5、《未报案,可以申请保险赔偿吗?

6、《未报案,可以得到保险赔偿吗?

7、《未成年人可以买多少重疾险?

8、《异地住院,如何办理保险赔偿手续?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