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又到社保去咨询了有关问题,基本了解了个人门诊医疗费使用的一些具体政策:一是乙类药品自己要先支付10%后的余额才计入统筹门诊医疗费;二是超限额医疗费由个人支付不能计入统筹门诊医疗费;三是有些医疗费属于个人自费的不能计入统筹门诊医疗费。
要是总医院以及有关药店的门诊医疗结算单都能够像卫生所的结算单那样,详细地反映出每次医疗费用的不同支付渠道的金额,让大家一目了然;这样大家也就没有必要一次次去叨扰社保的工作人员了。
对于4月15日我在卫生所拿药后,结算单上反映出来的基金支付款项,工作人员告诉我,这是油田对退休人员给予的门诊补贴;我非常感动,一种家的温暖油然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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