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尊重孩子的选择权

(2007-10-11 09:18:23)
标签:

我记录

感动瞬间

育儿/亲子

孩子

家庭教育

和谐家庭

狼毒花

感悟随笔

分类: 我的家庭
    (2007年)10月10日晚上,我们家里爆发了一场口水战。
    从晚上七点到九点半,小学生杨重楼好不容易做完了家庭作业。
    重楼说:“妈妈,作业写完了,我想看看电视《狼毒花》的最后一集,可不可以?”
    妈妈:“不行!去洗脸刷口,早点睡觉。”
    重楼:“才九点半,以往你都是十点以后才叫我才睡觉啊。”
    妈妈:“不准看电视,写作业眼睛用累了,就不能再看电视。可以拿收音机来听音乐。”
    重楼:“让我看看电视嘛。”
    妈妈:“说了不行,就不行!”
    本博博主——杨重楼的爸爸终于忍无可忍了:“现在孩子上床睡觉的时间还没有到,让他看看电视又会怎么啊?你喜欢听音乐,就以为别人也喜欢吗?只要把家庭作业全部做完,孩子采用什么样的方式来放松自己,你就不能横加干涉。”
    妈妈:“我成天忙乎,还要陪你做作业,帮你检查作业,都是为了谁啊?还不是为了你!”
    爸爸:“爱孩子的本质没有错,爱孩子的方式一定要考虑重楼的接受力和忍受力。做事不能光讲愿望,也要讲方式和方法,不能好心做坏事。重楼今年九岁了,他有他自己的思考方式、交往方式和生活方式,在合法和安全的范围内你必须尊重他的选择权。”
    重楼:“就是嘛,我看电视又不是要看很久,到时我自己会收拾睡觉啊。”
    爸爸:“好,爸爸支持你,你去看电视,等会《狼毒花》放完了,就没有了。”
    重楼:“今天我很冒火,我不看了。妈妈错了就一定要向我道歉。”
    妈妈:“好,我错了,向你赔个不是。”
    重楼:“以前我做错了事,你要我写检讨书,今天你也要写份检讨书,不低于500字的,写完我要检查。”
    妈妈:“好,我明天上午写,明天中午交给你检查”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前一篇:小时候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