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不要捡拾远去了的爱

(2010-04-02 12:54:02)
标签:

爱情

情感

分类: 快乐心情与青春岁月

不要捡拾远去了的爱

作者:飞舞

 

人生自是有情痴,人生自古多余恨。

 

自古以来,人尽皆知,罂粟之美,会让人情不自禁靠近,让人无法拒绝的接受,乃至不可避免的堕落与麻木;海妖赛壬的歌声极其美妙动听,让人无法控制自己的脚步,乃至被置于死地,变成白骨一堆。

 

正如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其理相同,最美丽的东西也是最要了人命的东西。

 

在所有的爱情中,醉了的是人,醉了的是心,醉了的是所有的神经与细胞。所以,当有一天,当爱全身而退的时候,人还是人,心却如剥茧抽丝了一般,奄奄一息,苟且活着,只留一呼一吸了。以为自己活不下去了,没想过,时间会抚平所有的创伤;没想过,时间会让人淡忘所有的一切;没想过,距离拉得越远,曾经最恨的这个人,却在光阴的拉锯战中,只记得了他的好。

 

要多少年的光阴与岁月,才能过滤掉所有的痛楚?要等待多少年的时光,才能让自己越过自己的心坎?无论谁是谁非,爱中的人没有对错,只有时间上的错位。那种“于千万人之中,没有早一步,没有晚一步,正好遇上了,问一句,哦,原来你也这里”的几近于神话的爱情,概率大概只有千万分之一。你爱上我的时候,我有正爱着的人,而当我被你感动爱上你的时候,你却已离去,甚至不知道我已爱上你。

 

而年少时的自尊与骄傲,是不容许自己低头的,不容许自己有任何的让步的,不容许自己回头去捡拾那段本不想要也不曾珍惜的情感的。怎么可以?怎么可能?怎么能如此的让自己屈就?那么骄傲的自己,那么任性的女子,那么唯我独尊的女孩,怎么可以轻易的低下高傲的头?那风中飘扬着的长发,怎会让忧伤爬上飞扬着的发梢?

 

而多年以后再次相遇的人儿,虽然还是眼前人,内心却早已面目皆非,沧海桑田了。是的,沧海桑田,不堪一击。所以,不要相见了,不要再相见了,相见不如怀念。不见还会保留原本单纯的彼此的印象,保留一份纯纯如往的美好的回忆,保留一份对以往感情的美好追忆。

 

任何一段感情,过了这个时间就会变质。任何东西都有保质期,爱情也不例外,它甚至比任何东西的保质期都要来得短。当人体内在彼此被点燃的化学物质一旦失去效果,不爱是立马的事了。爱已凉,情已远,属于那段情感的岁月早已远去,所以,不要再去回首了。不要再去捡拾远去了的爱,那是命运安排的,即使曾经爱过,即便曾经误会过,即便你我因了这因了那两两错过擦肩而去只有短暂的相逢,那——又怎样?那又如何?相逢交汇的一刹那,光芒本已呈现,青春本就是一种伤,本就是一场盛大的演出,无论长短,演出完毕,各奔东西,绝尘而去。托马斯曾写过一首小诗:

 

我们的相逢/是沐浴在/鸟鸣声里/五十年过去了/爱情短暂/在这个世界上/臣服于时间……

 

是的,所有的一切都会臣服于时间,所有的一切都会灰飞烟灭,所有的一切都会逝去如流水……不是爱没人走,而是人走爱已凉,情已逝,所有一切已皆非。所以,不要再回头,不要再捡拾。如若不经意相遇,那就感谢上天吧,本身老天让爱过的人再次相遇,就是对彼此各自的奖励。所以,不要玷污了爱,不要让人世间最美的感情沾染上了灰,沾染上尘世最俗的尘埃。记得爱过,已足够。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前一篇:星期四情结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