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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吉岛之旅:小象挣得小费比人妖多得多

(2009-12-23 18:26:07)
标签:

小象

人妖

小费

小坑

西蒙

普吉岛

杂谈

分类: 闲暇时光

早上七点半起床,去餐厅吃完自助早餐,在酒店门口租了一辆新摩托车,200铢/日,不需要讨价还价,这里租车还是比较便宜的,一辆丰台威驰车一日的租金也只是900铢。

几天熟悉下来,对整个普吉岛的地形已经熟悉了不少,从卡塔海滩沿着海岸线公路一路向北,5分钟就到了卡伦海滩,再过10分钟就到芭东海滩,这实在是个弹丸之地。这三个较有名的海滩中间,也有一些小海滩,海滩边也都是有旅馆酒店存在,不过显得很安静,大多数游客都集中在卡塔和芭东这几个较繁华的地方。如果下次来的话,住在这些小海滩边的旅馆里,租一辆摩托车,整个普吉岛就可以自由驰骋,无所顾忌了,住宿费也能省下不少。


    从芭东海滩右转,就通往普吉镇,两天前刚刚走过一次,故地重游,不用问路,显得很有底气。途中逛了两个大购物中心Central和Festival,早上开业的时间都是11点,令人感触,这实在是一个很休闲的民族。除此之外,这也是一个有信仰的民族,这几天所遇到的所有饭馆都是明码标价,服务员的态度也很友善;相比较而言,国内的一些风景区,就餐环境恶劣,当地餐馆经营者如果不能从进去吃饭的每一个游客身上扒下一层皮,就好像吃了多大亏一样,这是一个除了金钱别无信仰的民族集体性悲哀。

午饭在购物中心里吃的,类似于国内吉野家,两个人吃掉250铢,折合人民币50元,不错。回到酒店后订了西蒙的演出票,在游泳池里消磨了一个多小时,骑摩托车再次沿着海岸公路向北,因为西蒙在芭东海滩。

到西蒙发现离演出开始还有一段时间,就继续前行,到第一晚住宿酒店边的海滩上,看日头慢慢落下。沙滩上不满一个个小坑洞,指甲盖大小的沙蟹跑来跑去,敏捷异常,稍有动静,就钻进一个小坑,任是你用多快的速度挖沙,也没有办法抓住这种狡猾的生物。只有把阻止它们钻进沙洞,才抓到一两只,只是用来煮汤都嫌太小,最后就全部放跑了。


    西蒙的人妖表演,总得来说有几个印象。首先舞台布置得很精致,灯光极其梦幻和绚烂。其次,人妖演员很漂亮,几乎怀疑都是女性假扮的。还有,节目以歌舞为主,全部都是假唱,主演在台上很认真地对口型,配角在旁边伴舞,节目中大量的充斥了中国元素,选用了好几首粤语歌曲,如叶倩文的《何不潇洒走一回》的主角,扮相神情像极了某港台明星,只是直到现在都想不起是谁。

演出结束后,几十位人妖演员在剧场外站成一排,供游客拍照和合影。在舞台下你能确信站在面前的是人妖,因为身材都很高,男人的身材配合高跟鞋才能达到这样的高度。合影要收小费,40铢就可以和他们合影,人妖们很配合的摆出各种姿势,为了配合大多数游客的身高,他们会弯腰或者稍稍下蹲。之前也看过一些有关人妖的介绍,比如寿命短,需要长期吃激素维持女性身体。特别漂亮的几个主角能和不少游客合影,一晚上或许也能收到一两千铢的消费,但是有些年纪大一点的,长相稍微差点的,尽管很热情地招呼人们,一晚上没有得到一次小费,看到他们脸上的无奈落寞,心里也不是太好受。

从西蒙返回,晚餐在Dino,一个在花园中的烧烤餐厅,算是上点档次的,餐桌摆放在树丛中,要了一份炒河粉,蔬菜海鲜沙拉,一罐可乐,两只清蒸的螃蟹,632铢的价格,其实也很合适,芭东海滩那边第一档次的路边饭店也得要这个价。

在餐厅的入口处,有一只一岁的小象,一米多高,身上两三寸长的绒毛还没有褪掉,游客可以从象主人那儿花20铢买点烂水果,香蕉苹果之类的,喂小象吃,顺便合影,生意还很不错,这一晚上,这小象挣得小费肯定比西蒙最红的人妖要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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