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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床记(4)·信任医生!?》/刘忠世

(2013-08-08 16:02:15)
标签:

医疗

医生伦理

职业伦理

熟人社会

陌生人社会

分类: 日常寻路

   白说:2008年春,家父病重住院治疗。陪床期间,想了些与医疗有关的问题,断断续续写了几篇博文,题为《陪床记》。想不到,贴出后很长一段时间,其中这篇《信任医生!?》却不翼而飞。因觉得所谈话题如求医找熟人、送红包等等,已是尽人皆知,便未重发。近日爆出的陕西贩婴案中,10余起受害者均为贩婴医生熟人,其中多户人家的长辈,都与嫌疑人产科副主任张淑侠是同学关系。显然,原本人们最为倚重的熟人关系,其是否值得信任,也是大打折扣的,更何况,处在向陌生人社会转型的当下,信任首先需要的是法律的和职业伦理的这些公共规则。如此想来,当时提出的问题,仍有继续思考的价值。于是从旧稿找出,再发一遍。

    重申一下:此文未涉政治,亦未曾制造医患矛盾,相反,是以寻求医患互信为目的的。

 

《陪床记(4)·信任医生!?》

 

俗话说的“心诚则灵”,在求神问卜时倒不一定有效,但在治病疗伤时,对医生、药物的信任,不仅是起码的前提,而且也会影响到效果。

朋友的父亲是一位有名的医生,中西医兼通,且为人善良敦厚。前些年经常在冬天回乡间老家住一段时间,此时乡亲们就会来找他看病。一次,一位病了大半个冬天的村民来看,老中医开了几味药,村民回家服了几次,病很快痊愈。于是感激地说:三爷真是神医啊。朋友问父亲,何病何药。其父说,普通的感冒,开了几味驱寒的药,比他以前吃的药稍有变化。朋友不解。其父微笑:他相信我。

这是常识:寻医问药,应当信任医生,信任他对你的诊治和提供的药物。这是将生命交给医生啊,不信任也不行。但是,如果你打算吃的药是“齐二药”生产的,你还敢吃吗?如果像报道中所说得那样,做手术的医生常常会掉块纱布什么的在你肚子里、切阑尾切掉了子宫、割脂肪瘤割掉了一块好肉,你还敢躺到手术台上吗?而像哈医大附属二院那样收取天价药费的病例,你还有多大的钱包敢进那家医院?这当然是极端情况,但人们对医生缺乏信任,却是一个普遍的现象。曾收到过一条短信,其中说:“教授摇唇鼓舌到处赚钱,越来越像商人;商人登上讲台著书立说,越来越像教授。医生草菅人命,收取红包,越来越像杀手;杀手出手麻利,不留后患,越来越像医生。……”这段子确实将医生妖魔化了,但它至少也说明,过去人们曾给予极高甚至至高无上的信任的教师、医生这些角色,不仅神圣的光环黯然失色,就是起码的信任,在人们心中也已经崩塌。而当患者家属带着录音笔、摄像机全程跟踪医生的治疗时,则表明缺乏信任已经到了滑稽的地步。

人们对医生的信任面临危机,但并不表明准备彻底放弃对医生的信任。实际上,患者及其家属比以往任何时候更渴望能够重建对医生、对医院的信任。找熟人、托关系、送红包,就蕴含着换取对医生的信任的诉求。

找熟人、托关系,其用意是要在医患二者的单纯的、陌生人的关系上,添加一层“熟人关系”或其他的身份关系(如某种权力关系),改变可能的冷漠为温和与亲近,以求达到不至于低于平均水准的服务,或高于平均水准的优待。就像在其他领域同样盛行着找熟人、托关系的现象一样,这是由“熟人社会”走向“陌生人社会”、由“身份社会”走向“业缘社会”过程中的反应,相应的规则、习惯尚未建立起来,人们只好按照过去所熟悉的规则安排自己的生活——这是不能被称之为“潜规则”的。尤其是当医者方面不能按照陌生人社会的职业规则实现自己的行为时,作为弱势的患者一方,只能服从于强势一方正在流行的规则。(在医院中刚好看到昨天报纸上的一篇报道称,一位产妇进了手术室待产,等了两个小时也没有医生给她做手术,再作检查时胎儿已经死亡。产妇及家人怀疑医生为了“照顾熟人”而耽误了她的手术,最终导致孩子死亡。(见《半岛都市报》2008年3月22日A10版)此事若属实,可看出“熟人关系”的意义,在这样的社会关系结构中,“陌生人”被“边缘放置”乃至被排斥。实际常见的,按先来后到的常规或急需的非常规,却成了不正常现象。顺便提一下,在同一天的这张报纸上,还有几条有关医院的报道:一打工者受伤住院,转院后病历上的名字成了别人的(A11版);另一条说,爱民减肥医院消失后,一直不退还消费者的余款(A12版)。这些都涉及到是否值得信任的问题。)

虽然在理性上意识到应从职业角色的意义上信任医生,而不论他是否熟识。但在实际上,我也未能免俗。此次家父住院,我也是找到了几位熟悉的医生帮助诊断,而后托同事请了一位医术较高的外科大夫做的手术。至于住院及日常治疗,也免不了有熟悉的医生的帮助。在这些做法中,作为医生的单一角色,不如“熟人+医生”的双重角色更被信任。而从医疗的职业原则和科学的客观性来说,却恰恰是前者更符合要求,经常会听到显示医生职业素养的话说,“眼中只有病人”,就应当是前者。但在我们的文化与管理中,盛行的却是“把患者当亲人”。

在信任缺失这一点上,送红包的意义是相同的,亦即也包含着对信任的诉求。红包现象,包含了许多问题,此处只谈红包与信任。送红包的意思是,既然职业素养(技能、责任、道德等)无法确定甚至不值得信任,那就只好用货币来交换,从而使之值得信任。所以,当送红包出现在熟人之间时,拒绝者会有这样的话:咱们之间还用这个样子?对我还信不过?当然,此时在实质上,患者家属信任的已经不是具体的人,而是抽象的货币,就像俗话所说的,“只认钱,不认人”。此次家父住院手术,我们也曾为是否送红包、送给谁、送多少而反复讨论。刚好弟弟的岳父在这之前在另外一家很有名的大医院做了肺部肿瘤切除手术,他介绍了一些情况:主刀大夫2000元,助手1000元,麻醉师1000元,还有其他什么人打点过,就不很清楚了。手术后,他们评价,送和没送,大不一样。然而,送红包仍不可能实现确定无疑的信任:没有公开的标准,送得够不够?是否都送到了?万一落下一个怎么办?即便是收下红包,仍不认真怎么办?这些都是没有答案的。

毫无疑问,对医生的信任缺失有多方面的原因,其中自然少不了人们经常谈论的医风医德问题,但单纯的道德指责未免过于肤浅甚至轻飘,而且会遮蔽了对体制、制度的追问。从对“熟人+医生”、“红包+医生”的信任可以看出,对陌生医生的不信任,实质上是对医院的不信任,因为陌生的医生仅代表着医院,他的医术医德也只有医院为之担保。而对医院的不信任,当着成为普遍情形而非个别(例如品牌)时,在总体上也就是对医疗体制的怀疑,因为只有体制才能够使得不同的医院都出现相同的“症状”。

我曾注意到有关人士在谈论医疗体制改革时提到了医患信任问题。如何重建患者对医生的信任,似乎不是一件小事。

2008-3-23,写完于内二科14病房)

其他仍在的各篇:

陪床记(1)·家父住院

陪床记(2)·家属签字 

陪床记(3)·谁来陪床?

陪床记(5)·谁是中心?

陪床记(6)·一块胶布

陪床记(7)·“红包”给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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