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佩服啊佩服!实在是佩服!中午刚刚写了一篇小文,以非常谦恭的态度命题为《请教,“笑脸门”是咋回事?》内容不过是因为不知新名词“笑脸门”是何意思,所以想请教一下网友罢了。没成想,过了不长时间,就被干净利索地删除了。致使在下不得不佩服了,乃至五体投地啊。
第一,佩服工作如此高效迅捷。刚刚问了一句就被删除,以至于连犯了哪种忌讳尚未弄清,就死于摇篮之中。不过,高效迅捷毕竟是好的工作作风啊,如果总是高效迅捷,今后有什么,也不会像这次一样,拖拖拉拉,很久才让人们多少了解一些“真实情况”。那样,我们的媒体报道的就会是真正的新闻了也说不定。
第二,佩服工作如此认真负责。不过是一篇小文,也不过几百字,即便里面有何犯忌讳的东东,也不至于违反《宪法》吧?但还是应当佩服,能够从这几百字中找出“有害”因素,足见有着认真细致的工作精神。有了这种认真负责的敬业精神,何愁不将所有的大楼、桥梁尤其是学校,都修建的固若金汤,让所有的豆腐渣都成为猪饲料,而不会从人们头上掉下来,或者,将脚陷下去。
第三,佩服可爱的网络是如此的干净清洁。以前听说,网络很黄很暴力,还有“艳照门”等等,刚学会上网(是否称之为“菜鸟”?)的在下,以老花眼睛,虽没见过,但却相信可能真的不干净,于是将购买电脑时所装的那个“网络爸爸”总是放在开启状态,以免沾染不洁之物。但现在看来,在下确实是被谣传所蒙蔽了心灵。如此认真负责地及时清理,怎么会有不洁之物呢?
佩服之余,在下也长了点记性,那就是,不要在网络上直接写东西,而是要写好了,再贴上去,这样,至少保留一份底稿,如果被删了,自己的“劳动成果”还是在的嘛。说不定,哪天郁闷了,自己找出来欣赏一下,也可以调节一下心情。还有,在下上学不多,法律学得不好,尤其是《宪法》没有好好学习,因而也就无法天天向上,从而落个被删文章的下场,也是咎由自取,怨不得天尤不得人。
(2008-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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