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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震捐款慈善道德身份杂谈 |
分类: 道德思量 |
处级300元
本来昨天上午就在商量如何捐款的事,昨天下午办公室的同事传达学校通知:今天上午十点捐款。通知特别说明,处级300元,副处200元,其他100元。
在下虽属机关某总支管辖范围,但由于非党非干的身份,得知这一通知后,本来有的一点捐款愿望,还真遇到了难为。当然,遇上人命关天的大灾大难,别的暂时放下,先捐款再说吧。于是,上午十点,捐了300元。
捐完了,心中有话,还是想说出来。首先说明,在下很理解通知对捐款数额的这类要求,因为不做要求,很有可能有人捐得太少。而且,特殊时期,需要特殊的动员方式。然而,正是这种要求,使我心生为难。
本来,捐款这种善行,是个人量力而且自觉自愿。普通工薪阶层,能捐多少是多少。但当捐款数额与“级别”挂上钩以后,以在下的身份,真不知应该捐多少才合适。捐得多了,不够那个级,捐得少了,又于心不忍。何况,办公室的年轻同事都捐了200元,我也就不再考虑是否有“僭越”之嫌了。也许主其事者是要发挥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但以级别来要求,却先验地贬低了地位低者的道德善性,这样的歧视,恰恰是让人难以接受的。
有数额要求,也许是为了完成“任务”,果真如此,同样会使捐助的道德价值大打折扣。那就不是发自内心地为帮助灾区而尽一份绵薄之力,而是由外在的要求不得不做的事情。
既然按级别要求捐款数额,不知单位中那些厅级、副厅级们应该捐多少?也许不做要求?如果对他们不做数额要求,很显然,他们就有了更大的道德自由:他们捐得多,那是道德权利和优越;捐得少,也不受约束,是一种自愿,即道德自由。
另外,在下所不适应的还有那种形式:开始前路过现场时看到,拉开横幅,摄影、录像、捐款箱、登记册都已准备,周围的人吵吵嚷嚷。气氛虽热烈,但总觉得不是那么个味。尽管捐款是件体面事,但也就捐个百八的,真不好意思让别人见到,于是,赶快离开现场,将钱交给办公室里的年轻的女同事,由她们代捐吧。
(2008-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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