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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晚:“民俗”还是“官俗”?
——节日文化札记(2)
春晚,准确地说叫做“中央电视台春节联欢晚会”。这个全称并非无关紧要,否则也就没有谈论的任何意义。
春晚办了许多年了,各种议论也是多的不胜其数。其中一说是,春晚已成了中国的“新民俗”。论者说,春节晚会成了中国人每年过年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就像奥斯卡奖一样”,春晚成了一种传统。然而,仔细想想,尤其是不要遗漏“中央电视台”这一至关重要的因素,“新民俗”的说法还是很有疑问的。
即便无需用学究式的界定,一种“民俗”起码也应具备如下几项特征:它应当是“俗”,即成为某种习惯性行为;它应当属于“民”的,即所有人尤其是所有普通人的共同行为,而且是这些人们身在其中、主动参与的;它应当是与人们的生活融为一体的,对于日常生活有着深层的重要意义。等等。
办春晚和看春晚似乎已成惯例,这也是人们将其视为“新民俗”主要理由。其实,办春晚只是中央电视台的惯例。不知道办春晚的经济账是怎么算的,政治账肯定是放在办春晚的首位的,要不然,何必反复审查,何来“领导满意”。当然,还有中央电视台的政治地位和传播上的垄断,也就使其有绝对的资源优势而支撑下去。
看春晚对于民众来说,绝对不能算作是一种主动参与的民俗行为——尽管举办者也搞了许多观众参与活动以提高“互动”。因为电视传播本身就是一种依靠技术手段从外部强行介入人们生活的因素,它并非是人们生活内生的。如果可以选择,例如,有其他的形式和内容更好娱乐项目,有其他的传播手段,有其他的足以和中央电视台竞争的传播者,等等,则有许多人可能会不看春晚。至于被称之为“围坐在电视机前”的民众,永远都只能是坐着不动的“看客”,他们的意义就是电视台卖给商家的“收视率”而已。而在出场的各色人等那里,也不过是获得某种“认可”,难听点就是“混个脸熟”——这不是否认演员的艺术贡献和辛勤劳动。出场者也并不是在和电视观众进行“互动”,他们只是单向度的“表演者”,有限的“互动”只存在于现场的表演与观众之间,对于电视观众而言的“假唱”可以从技术上证明这一点。
春晚更难说已经与民众生活融为一体。有一种形式上的特征值得一提:电视机是必须放置在看电视的人的对面才能看的,而中国人吃饭则是全家人围着饭桌坐在一起的,尤其年夜饭更是如此。因而电视机只能是放在饭桌之外的某个地方。这种格局,如果春晚播放与年夜饭同时,则会出现两难:要看春晚,则将干扰对“爸爸张罗的那桌好饭”的品尝,尤其是会对全家人共同举杯的那种家内和谐气氛造成干扰;而此时要专心吃饭、喝酒,则“直播”的春晚会被看得零零碎碎(这已是许多人的经验)。而如果这二者不同时,尽管人们可以把全部精神集中在电视机上,但“准备了一些唠叨”的妈妈们,也只好眼瞅着不常回家看看的儿女们眼睛和耳朵被强大的电视传媒争夺过去。很显然,这正是电视这种传播手段的效应之一——对人际关系的疏离,而在年夜这种时候,以春晚的内容所达到的水平,疏离的效果肯定要远高于其他时间。所以,与其说春晚在融入人们的生活,不如说是在争夺人们的生活;而如果说春晚可能成为一种传统,那么,它首先是在瓦解着已有的传统。
至于春晚所能表达的人们生活的深层意义,实在是看不出任何迹象。在这方面,它不仅无法和过年的那顿饺子相提并论,甚至也无法和饺子里面所包上的那枚硬币相比。在那里面,都包含着日常生活的许多期求,具有丰富的象征性意义。
当然,办春晚的自然还是要办,有办的自然也就有看的。本人丝毫没有赞成或反对之意,更没有对其质量指手画脚之力。只是对“新民俗”之说有点想法而已。以在下的看法,如果硬要把春晚归于“俗”之列,那也只能算是“官俗”,是借助技术和政治的强力介入民众生活的一种“惯例”。大过年的,图个喜庆、热闹,取个吉利、祝福,也增加点乐趣,搞一种娱乐活动,自然很好,所以它叫“春节联欢晚会”。担子重了,可能会累着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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