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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探郑凡情感 |
分类: 郑凡答疑 |
郑凡:
你好,我现在很烦恼。我认识一个男人,已经18年了,但直到前年我才发现原来他是有老婆的。从我和他好上第一天,我就深深的爱着他,就算得知他原来是有老婆,也没想过离开他。
之后他向我做出的解释是:他们的婚姻没有感情,也没有孩子,老婆因为他满足了她的物质需求(买房子给她),所以很看得开,对他劈腿的事多年来也是不管不问,靠一纸婚书理所应当的每月拿生活费。他们住在不同城市,曾经是同一城市也居住不同地方。他也承认从结婚起就没有停止找女朋友,据说有同居的也有为他流产的女人。
他是个很抠门的人,但找女朋友的要求却很高:要找的都是真心爱他的、年纪、学识、阅历、容貌、身材、工作能力,综合考虑的话,符合他要求的并不多。他说他可能永远找不到自己理想的妻子,但不会放弃追求女朋友。
他有很多个女朋友,彼此并不知道,当然,也有一些是知道的,他买房子给他们,不用担心离婚,没有家庭的负担,没有孩子,老婆也不闻不问。同时享受着几个情人。抛开私人感情,他对工作十分热爱,甚至通宵达旦也会继续工作。
20年的婚姻,他身边没有缺女人的时候,享受齐人之福。很悲哀的发现自己只是其中的一个,是否可以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这些伤心的N者呢?
我知道欧洲的一些国家,即使没有结婚,同居多年也可以要求分财产的。我们国家的法律对这方面一直欠保护,是不是被这样的男人利用了?
回复:
Viola:
扪心自问:你究竟是为了这18年的爱而无法离开还是恋恋不忘他的财产?!你在内心呵斥这个男人为自己鸣不平时,又是否拷问自己心底的私欲及行为经得起法律与道德的度量?!其中的答应你比我更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