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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探郑凡情感 |
分类: 郑凡杂谈 |
今天是一年一度的妇女节,在国际上称为“联合国妇女权益和国际和平日”。有意思的是,昨日,广州中级法院通报近年审理离婚案件情况,说是广州近三年来全市两级法院审理的离婚案件超过5000宗。其中,八成以上是女方主动起诉男方离婚,诉讼理由基本上则集中在丈夫有第三者或家庭暴力等严重的“过错”行为,而那些家庭暴力很大程度上也会或多或少掺杂于男人出轨后对妻子的恶意殴打、硬逼离婚。要命的是,由于妻子极难取到丈夫有小三的证据,仅约一成“离婚损害赔偿”请求得到法院的支持。
看过这则新闻,我再次想到前年有媒体采访时,曾用过“泛滥成灾”来形容当今的婚外情现象,后有某妇联官员说我这样说有点过了,事实上呢,这些年我接受的婚外情调查委托案例也是在逐年递增,特别去年下半年以来,我推出的“婚外情自救远程指导”及相关咨询服务后,更是接到上千求助者。这不是危言耸听,是真实的现象。今天再次读到这样一则“八成离婚源于小三”的新闻,与其说是一则看似无关紧要的“八卦”新闻,还不如说它象一根“毒针”,它不仅仅深深的刺进了我们的婚姻,更深深的刺进了我们的心中。这一刺,又究竟刺痛了我们哪一根神经?还是我们不能不要在享受于满足的物质之余,需要认真反思它所带来的问题。
翻开我国婚姻法,重婚或与其他异性非法同居属于婚姻过错的现象之中,按理来说,有这样一条法律法规,妻子完全可以在老公出轨后自行取证,到离婚时向法庭举证,从而提出离婚损害赔偿,可现实生活中,正如某些法官所言,由于很多女性举证意识不强,取证能力有限,特别是很多妻子仅仅是凭着一些“道听途说”“捕风捉影”得来的信息,或者只能在法庭上提供第三者的有限线索,这也让司法实践中的法官们不得不严格遵守一般民事纠纷的举证原则,他们往往也会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过于谨慎的态度,从而让妻子举证无能,让出轨男人和小三更加猖狂、肆虐。
逾5000宗离婚案子有八成是妻子提出来的,这也彻底改变过去的“休妻”变为“休夫”了,这说明随着女性社会地位的提高和经济地位的上升,女性对家庭的依赖性已经开始减弱,法律意识、权利意识也在不断觉醒,当夫妻感情出现危机、婚姻难以维持时,她们能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婚外情中妻子受伤的远不止离婚,更包括合法财产的受到严重的损害,由于“夫妻互查财产”仍然还未能写进婚姻法,很多出轨男人在婚外情期间以为小三买房买车等各种形式转移、藏匿夫妻共同财产,到了真正要离婚时就变成了“穷光蛋”,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妻子离婚后的财产权得不到保障!可喜的是,前年以来,广州、济南等地就已经明确了夫妻可以互查财产,多么希望这个规定尽早写进我国的婚姻大法中,为女性的合法权益和婚姻的稳定带上一个“紧箍咒”。
感觉现在很多人在有钱后变得越来越浮躁,所追求的、能追求的精神太少,对感情看得太淡,把婚姻当儿戏,价值观和道德标准在下降,思想开放的影响也已波及到90后,什么90后小三、大学生二奶见怪不怪。学校里学到仅仅是用来应付考试文凭,而放松了思想道德的教育。80后闪婚闪离越来越突出,他们仅仅是为了所谓的爱情头脑发热而去扯一张结婚证,一旦有矛盾不是不会处理,更多是不敢不想不愿面对,草草用离婚来了断。
当我们的婚姻遇到问题时,夫妻们大多不会处理和化解,不懂得及时、有效的沟通,遇到矛盾往往会藏着噎着或是视而不见,一旦小矛盾挤压过久过深,就在某一个小事时,夫妻大打出手,一次打了就会有第二次、第三次,慢慢也就“习惯成自然了”,原本夫妻间的常见的小吵小闹演变成了“家庭暴力”。而对待婚姻中的家庭暴力,绝大多数妻子都会有一种容忍的心态,正是这种容忍也纵容和铸成了丈夫的“家庭暴力”倾向,严重者还会构成故意伤害,甚至打死妻子的。这些现象也表明了,在我们的婚姻生活中,夫妻们缺乏经营婚姻的相关技巧与耐心,活生生的把我们的感情打淡了,婚姻打没了。
幸福与物质无关,婚姻与经济的贫富无关。现如今婚外情现象严重,小三日益猖獗,不是我们没有钱,恰恰是我们成家立业后,老公有了钱才会“饱暖思淫欲”,那种“贫贱夫妻百日哀”的写照只能是人们的一个谈资罢了。这也难怪,在去年一份整个广东省幸福城市排名上,富裕的深圳人幸福感还比不上同为邻居的惠州。
无论社会多么进步,经济多么发展,在我国,女人依旧还离不开“家庭属性”的特色,同样,女人的地位再提高,自身再强大,她们终究还是要依附于家庭,依赖于男人,她们在婚姻的角色里仍然处于一种弱势地位。
婚外情已经严重威胁到我们婚姻家庭的和谐与稳定,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如果国家法律不予以重视,势必亦会影响到社会的稳定。这种现象的日益严重还必将威胁到孩子的健康成长,孩子永远都是婚外情最大的受害者。
现在正值全国两会召开时期,但愿那些代表委员们,尤其是女代表委员们,在今天这个属于你们的节日里,希望你们能看到这则新闻,肯定你们占自己女人的角度,好好想想,向国家提多一些关于我们婚姻、家庭的案子,让法律来依法维护女性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