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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老婆坐牢我“趁虚而入”,有私生子后能追讨抚养费么

(2010-05-27 22:20:58)
标签:

侦探郑凡

情感

分类: 郑凡答疑

郑先生:

你好!

 

我在家庭杂志上看到你,犹豫了很久,还是决定写这一封信给你。

 

说到第三者人人都会很痛恨,我就是人人痛恨的第三者,但是请你能给个机会看下去.请你能帮帮我的儿子。

 

我今年36岁,我是在三年前认识他的,当时他老婆在坐牢,于2008年6月底出来的,我和他有一个二岁半的儿子,我于今年和他彻底了断绝关系,自食其力,但是因为我年纪大,而且学历又不高,找到的工作,现在只能勉强过日子,随着我儿子的长大,花费会越来越大,他作为父亲是有义务抚养他的,我只想替我儿子追讨生活费,并不想再和他有任何关系,他把手机换了,工也辞掉了,现在我在家成为众矢之的,路是自己走错的,不能怨人,并不是个个第三者都是贪财的,我也不想为自己辩解,我只想我儿子以后的生活好点。但是我不知我应该怎样做。请你看在小孩的份上,帮帮我,谢谢了!

                                                             乐乐

回复

乐乐: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非婚生子和婚生子享受同等待遇,也就是说“他”有抚养孩子的义务。对方拒付抚养费,可以孩子为原告,你为法定代理人,起诉对方追讨抚养费。但如果起诉时他”不认可孩子系“他”所亲生的话,你还可以做亲子鉴定,只是亲子鉴定也要对方同意,不可强制,即若“他”不愿意配合做亲自鉴定的话,你就要独自承担抚养孩子的责任了!果真到了那一步,你就当自己承担自己所犯错误而应该付出的代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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