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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惊!律师居然"支招"出轨者掩饰"婚外情"

(2009-04-23 14:12:45)
标签:

律师

婚外情证据

婚姻法律

情感

分类: 郑凡手记

最近正在办理一个案子,老公有了外遇后为了给已怀孕的第三者一个名分而愤然向老婆提出离婚,而更让我感到十分震惊的是,此案诉讼阶段,老婆向法院提交有关老公外遇的"铁证",可这些"铁证"都在老公的代理律师"支招"下化险为夷了!案件最后也被法院判决离婚,老婆不甘心通过某媒体求助于我,我迅速介入此案,在经过周密的取证后终于让老公低头,自然,有关老公那位代理律师的"支招"邮件,也让我从第三者那里无意拿到了,各位不妨看看:

第一封邮件是老公在开庭前发给其代理律师,向其请教如何应对老婆手上已有其婚外情证据的事情.

****律师(因涉及隐私,此处隐去该律师名字):
 
想到几个补充问题,想请教你:
1、我之前的银行密码和手机密码是一样的,她(因涉及隐私,此处用"她"代替,下同)既然能通过密码查到我的银行往来,也有可能打印了手机通话记录当庭提供,或者要求法庭强制我提供,我应如何应对?
2、她自己的那张照片,在确认证据时,我应如何表态?可否说:“我没有见过,不能判断”?
3、如果她当庭问我是否是和某某(因涉及隐私,此处用"某某"代替,下同)一同去云南丽江旅游,我应该怎么说?版本一:“的确是和他一起去的,但同行有很多人,都是网上的驴友,和同事去没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只是不想被人误会,所以比较低调”;版本二:“我是自己去的,他那时也去了云南,我们各去各的”;版本三:“的确有去,但大家路线不同,只在一段正好遇到,同行了一段”。哪一个比较合适,或你有更好的建议? 

                                                                                                                                                                  谢谢

当晚,该律师就回邮件该他"支招":

*****总:
    1、关于手机的事,法院不会强制要求你提供。但如果她提供了,我觉得也说明不了什么问题。如感情出现问题,不会影响离婚和财产分割,但可能会影响孩子的抚养。不过光凭一个电话记录,不能说明感情问题。
    2、她手上有关你和某某的照片,可以这么回答,“因为照片上没有日期,而且照片模糊,不能判断是什么时间拍摄的,也不能判断是为何而拍摄”。如果法院问你是否有此事,你可以回答说“是”,说明我们感情确实出现了不可弥补的裂痕。
   3、关于某某这个人的事,我觉得也没有必要回避,就说是同事,比较好的朋友,但不是她所说的那种关系。
    你不要紧张,象你这样婚外情被老婆发现的案子我办多了,我有办法帮你规避的,再者,我给***法官说一声,让她权当你老婆在无理取闹罢了!

看完"老公"与"律师"的两封邮件,我很震惊于该律师的专业和职业道德!一切哑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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