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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他认识17年。我今年23岁,他今年24岁,我们目前依然是朋友。
跟他相识在学前班,他坐在我后面,跟所有捣蛋男生一样,动不动就蹦出来吓女生,我很有正义感,叫来了一个高年级的男生把他“教育”了一顿,到现在他还不知道那顿揍是我害的,哈哈!
那时候我6岁,他7岁。
我们同班了一年我就转校了。我们俩没有留下任何联系方式。
再次遇见他是在初中二年级,他已经从130公分长到177公分,看着他的背影又熟悉又陌生,一直想叫他的名字,却又不敢肯定就是他,居然迟迟开不了口。跟在他身后小跑着,终于鼓足勇气,冲上去大喊一声:“小松!!”
他转过头来看看我,问:“怎么?你也认识小松?”
哈哈!那不是他的名字,是我们学前班一个同学的名字,现在我可以确定是他了。
那年我13岁,他14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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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很容易升华成恋人,但是我却在这两者之间权衡了7年之久。
如果说情窦初开日久生情要这么久的时间,那估计他的情窦是钢做的。
当时我16岁,他17岁。我们认识十年,还是朋友。
他有很吸引人的闪光点,他歌唱得很好,拿起麦克风就像拿起变身棒一样,顿时幻成另一个光鲜的人,就是个让我很着迷的男人。
我认定这也算是一见钟情,就像超人跟那个小报记者克拉克一样,明明是一个人,但路意斯就只爱超人不爱克拉克。(好象把他比喻得伟大了点了)但是我还是对克拉克提不起兴趣,我喜欢的是超人,但是超人太不现实了,他不能每天都拿着他的变身棒吧!
整个高中结束时我们依然是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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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我考去北京念书,一年也就回去一次,一年也就见他一次。
再后来,我自己开了设计公司,手下跟着一帮光鲜迷人的男下属。但我一直独自一人,独自一人开车上班,独自一人开车下班,独自一人去酒吧,独自一人歌唱。
跟他时常通电话,或者碰个面,偶尔吃顿没有烛光的晚餐。他一直没有交女朋友,但是也没跟我多说什么,我也不多问什么。
只是他学会了温柔,学来了电视剧上的招式,天冷给人披衣服,心烦陪人聊天,不管风雨,随叫随到……温柔会让人觉得心动,女人总是会为对她好的人心动。
我认识他时间越久对他的感觉就越奇怪,因为用十七年的友谊来押后半身的幸福,实在太冒险了。朋友可以一生一世,情人又能几时?分开后还做朋友可能吗?我不敢冒这个险,我权衡的结果依然是充满暧昧的不知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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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认识17年了,现在仍然还是比纯友谊多了一点点的朋友,总觉得我们俩做情人太不划算了!可是以后呢?还会只是朋友吗?我们会有一天成为更亲密的关系吗?我会终因他而嫁吗?啊呀,我们啊我们的问题,居然比我的公司还难处理。
从明天开始,我要天天给他打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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