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回到2004年雅典残奥会F42级女子跳远决赛中,当时的我,以无畏的气概,用一条腿战胜了各国好手……那一刻,我是骄傲的,也是幸运的。
转眼又一轮回,奥运会又来了。当时我靠稳定而正常的发挥击败的对手,她们怎会甘心再输于我。于是,她们的“武器”,科技含量更高了,自身对运动假肢性能及功效的运用也更加娴熟了。而我今天特别要说的是,她们已不仅仅只限于利用运动假肢来助跑,而是大胆地采用运动假肢的弹板完成跳跃。当我获知这一信息后,不得不重新审视起这个弹板弹性的能量(它是用超级碳纤制作而成,其超强韧性是其它材质所无法比拟的),据专业人士介绍:此板的特点是你给它多大的压力,它就有多大的反弹能量。在此我们不妨用一个最具说服力的案例,从另外一个视角来揣摩一下这种器材的潜在能量。不知您是否知道,在几个月前,曾经有一个失去双下肢(膝盖以下截肢)的南非选手,要申请参加北京健全人奥运会的事呢?他就是穿着这种精致的碳纤腿,在残奥赛场上成为了孤独求败者,而产生了想参加北京健全人奥运会,欲实现另一个梦想。他的这种自强自立的精神和勇于挑战极限、超越自我的气节,确实值得我们学习和敬佩。但现实却是,国际奥委会经多番研究、商讨,最终还是慎重决定,不允许这名南非选手参加北京的健全人奥运会。原因就是他使用的这种碳纤质的刀锋腿能量无法预测,很有可能超出了人体自身潜能,而田径赛场比的是人体自身的能力,突破的是身体自身的极限,这里的竞赛与那些赛车或自行车等项目的运动不能同日而语,所以借助器材或者外力,参加田径比赛,有悖于奥林匹克的人本思想,也有失奥林匹克公平竞赛的原则。
可现如今,我的对手中就有不在少数的选手以碳纤弹板做起跳腿,来参加跳远比赛,这或许就是残奥赛场上的“因人而异”的“特殊性”而制定的规则吧。总之,在国际残奥组织尚未提出异议和作出调整规则的决定之前,我们不能说它是不合理的。在这种情形下,每个选手都可以选择这样的方式比赛,不仅是用运动假肢来协助你完成助跑,还可以借助它的高弹性来完成起跳动作。说到这,也许有的朋友会有这样的疑问,你也可以用它呀?你为什么不用它呢?这可能就是您对我们的了解程度的问题了。因为这个技术不是每个选手都可以运用的,它主要取决于每个人的自身状况,要看残肢的残端是否具备了这样的条件。换言之:在这个级别的残疾人中,残端的长短各不相同,只有残端达到三十公分以上的人,才有条件使用假肢去运用这种技术的能力;而残端相对较短者,就意味着不能给这种高科技弹板以足够的压力而去借力于它。就拿博主我来说吧,残端只有十几厘米,所以就无从采用这种技术,只能依靠健肢来完成起跳动作。孰优孰劣?我们暂且不作评说。我要做的就是全心备战,顺利参赛。
上届,我能以一敌二;这次,我要以真胜假。我坚信,有志者一定成!